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 中环 公告编号:2022- 080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 中环 公告编号:2022- 080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约定采购太阳能级免洗硅料预计 43.20万吨,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行情逐月商定,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合同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请参照“六、其他相关说明”。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对购销定价机制、购销量、交付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因合同标
的价格波动或采购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太阳能级多晶硅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子公司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环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天津环睿”或“甲方”)近日与某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硅料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约定 2023 年-2028 年天津环睿预计共向某供应商及其子公司采购 43.20 万吨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按月议价方式,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
格产生波动,实际以当月采购订单为准。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行情逐月商定,不属于重大采购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署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的情况
x合同标的为原生多晶硅(太阳能级免洗硅料),应符合国标原生多晶质量保证标准(甲方可根据行业标准的更新对质量标准进行相应变更,并书面告知乙方同时提供相应质量标准变更的证明;如遇行业技术的进步,经双方确认后,新的质量标准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货物验收的依据)。预计 2023 年至 2028 年期间采购数量合计约为 43.20 万吨,每月采购数量以实际的月度采购订单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某供应商
2、公司内部对合同的签署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因本次交易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且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故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3、该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说明及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与某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三、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约定采取按月议价方式进行,因此金额暂不能确定。本协议约定 2023 年至 2028 年预计向某供应商采购 43.20 万吨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按照 PV InfoLink10 月发布的价格预测,预计 2022-2027 年多晶硅致密料价格,计算均价为
14.60 万元/吨(含税)测算,预计采购金额约为 630.72 亿元(含税,本测算价格不构成价格承诺)。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按月议价方式,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当月采购订单为准。
2、合同标的:原生多晶硅(太阳能级免洗硅料)
3、履行期限: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4、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双方在每月 30 日前签订次月采购订单,按合同双方每月签订的采购订单中的具体约定履行
6、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条款:合同对包装、标识要求和交换条件、质量保证、检验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合同属于长期采购框架合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公司作为太阳能xx硅材料全球领先企业,不断地加速释放xx硅片尤其是 G12 硅片市场规模,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合同通过锁量不锁价、按月议价、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锁定原材料供应,有利于保障公司供应链稳定及硅片业务量的提升,巩固公司产业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本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本合同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若合作顺利,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条款中对购销定价机制、购销量、交付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或采购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为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规格差异进行调整,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不构成价格承诺或价格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1 日披露的《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 2021 年 02 月 03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0),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3)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xx硅片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4)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6),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董事xxxxx、董事xxx女士、董事xxxxx、董事会秘书xxx先生因股权激励被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持股增加。除上述情形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其他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意向的计划。
特此公告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