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签订日期 合作方 目前的进展情况 2020年4月7日 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正常推进,已签署内容合作协议、内容运营支 撑合作协议、内容安全支撑合作协议等。 2020年5月6日 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正常推进,已签署版权代理合作协议等。 2020年12月6日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受教育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影 响,目前该项目已暂停。
2、 主要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股份减持计划
1)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 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谢广才、董事张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京京、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锐志、副总经理张伟丽计划自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01,333股公司 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其他相关说明. (一) 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1、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细则、合作规模、合作内容等事项将以后续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双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3、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双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 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4、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与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双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与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5、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与上海西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双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与上海西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6、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与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各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各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各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各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与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97),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7、 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轻橙时代(深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签署了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各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各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各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各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 《关于与轻橙时代(深圳)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8、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北京京深深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各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各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各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各方后续就项 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与北京京深深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9、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曲靖世纪天盛矿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各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各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各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各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与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曲靖世纪天盛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10、 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浙江峘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为各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各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各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各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与浙江峘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11、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与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各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项目由各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个别合作合同,各方就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各方后续就项目所订立的正式协议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与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12、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公司与韩国浦项市政府、ECOPRO共同签署的《新能源汽车电池梯次利用及循环再生项目推进的谅解备忘录》;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动力电池高镍前驱体材料NCM8系、9系供应备忘录(MOU)》;公司下属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韩国ECOPRO公司签署的《动力电池高镍前驱体材料投资协定相关谅解备忘录(MOU)》;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ECOPRO&GEM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NCA&NCM)2021-2023年供应备忘录(MOU)》;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三水邦普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签署的《三元前驱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10,000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合作备忘录》;公司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及电池废料绿色处理产业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三元前驱体与四氧化三钴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磷资源化工新能源材料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容百科技-格林美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协议均正在履行。 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PT. Indonesia Morowali Industrial Xxxx 签署的《 PT. 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之备忘录》已履行完毕。 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ECOPRO BM & GEM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NCA&NCM)2024-2026年供应备忘录(MOU)》已终止,后续执行本备忘录约定内容。
2、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截止2022年3月25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代行董事会秘书穆猛刚先生和副总经理蒋淼先生、娄会友先生、焦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0,500股,累计增持金额509.3141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