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 行 人:
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 月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人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7 遵义旅投债 01”)。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债券。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存续期内的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六)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八)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第 8、第 9、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10%、10%、10%、 15%、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八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目 录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79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遵义旅投:指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期债券、17 遵义旅投债 01: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 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报告期: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东方花旗:指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
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债券持有人:指根据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权代理人、偿债专户监管银行、贵阳银行遵义分行:指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6 年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2016 年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指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
贵州银行遵义分行:指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指《2016 年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偿债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指《2016 年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巷三公路:指巷口经鸭溪至三合一级公路。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7〕8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发行;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股东批准同意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村遵义市交通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负 1-9 层
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村遵义市交通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负 1-9 层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851-28257121
邮编:563006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xxx 000 x 00 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 xxxxxxxX x 0 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23153509
邮编:100033
(二)分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0-000 xxxxxx 00 x
(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0-000 xxxxxx 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6040、6141
传真:020-87553574
邮编:510075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xxxxx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x xx人: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 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8170752
邮编: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xxxxxxxx 000 xxxxxxx 0 x总经理:xx
联系人:xx
联系地址:xxxxxxxx 000 xxxxxxx 0 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8754185
邮编:200120
四、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xxxxxxxxx00xxxxx00x0000房间 主任会计师:xxx
联系人:司文召、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00xxxxx000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2250851
邮编:100029
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0 x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xx、付一歌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xx X x 0 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426100
邮编:100031
六、发行人律师: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负责人:xx
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X xx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851-88626111
邮编:550001
七、债权代理人/偿债专户监管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 x 0-0 x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 0 x 0-0 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851-28687699
邮编:563000
八、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一)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 x 0-0 x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 0 x 0-0 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851-28687699
邮编:563000
(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住所:xxxxxxxxxxxxx 00 x
负责人:xxxxx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 00 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851-28663282
邮编:563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7 遵义旅投债 01”)。三、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债券。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人民币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元。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八、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7年9月28日止。十一、簿记建档日:2017 年 9 月 26 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 2017 年 9 月
27 日。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9 月 2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27 年 9 月 26 日止。十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
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第 8、第 9、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10%、10%、10%、 15%、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八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六、付息日:2018年至2027年每年的9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金兑付日:2020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9 月 27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三、债权代理人/偿债专户监管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二十四、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营业部。
二十五: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7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
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xxx.xxxxxxxxxx.xx)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欲参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上证所 A 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购买本期债券,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同意贵阳银行遵义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
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 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第 8、第 9、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10%、10%、 10%、15%、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息兑付方法具体如下:
一、利息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后八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9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第 8、第 9、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
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10%、10%、10%、15%、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将按照上述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相应部分的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0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9 月 27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债券持有人保护
发行人已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完备的偿债计划和外部监管制度,以切实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 5 亿元,债券期限为 10 年,按年付息,为减轻发行人一次性还本的压力,保证本期债券的按时兑付,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第 8、第 9、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10%、
10%、10%、15%、15%、15%、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债权代理人制度
发行人已聘请贵阳银行遵义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切实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债权代理协议》,债权代理人的主要职责和义务如下:
(一)债权代理人应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债权代理人应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每一付息日、兑付日、回售日、到期日五日前督促发行人按时履行《募集说明书》规定的付息和/或还本的义务。
(三)债权代理人应作为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及其他相关事务。
(四)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代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发行人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五)债权代理人应按照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债权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六)债权代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不得利用作为债权代理人而获取的有关信息为自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谋取利益。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要权限如下:
(一)享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各项权利,监督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义务;
(二)了解或监督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重大事件;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监督债权代理人;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资金账户开立和监管协议》的约定监督资金账户监管人;
(五)审议债权持有人会议参加方提出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六)审议发行人提出的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申请并作出决议;
(七)决定变更或解聘债权代理人或资金账户监管人;
(八)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对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情形时
应采取的债权保障措施作出决议;
(十)授权和决定债权代理人办理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事宜;
(十一)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完备的偿债计划和外部监管制度是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基础。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村遵义市交通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负1-9层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日期:2012年8月1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章程、协议、申请书记载的经营范围:公路及相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资本经营;交通建设规划、公路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市人民政
府承担的公路及相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及运作工作,负责公路形成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发行人系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遵义市人民政府全额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遵义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资产规模最大、最重要的国资平台。
发行人主要从事景区基础设施、旅游公路、旅游及附属设施的开发建设,其经营宗旨是按照遵义市委、市政府的旅游资源开发战略部署,负责遵义市范围内的旅游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促进遵义市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2,964,996.45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208,460.9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756,535.4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0.76%;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155.05 万元,净利润 20,216.52 万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为遵义市通途公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系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遵义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景区基础设施、旅游公路、旅游及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6,000万元,遵义市人民政府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该出资经遵义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遵中审企验字(2012)062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12 月,遵义市人民政府对发行人增资 24,000 万元,注册
资本变更为 30,000 万元,遵义市人民政府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该
出资经遵义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遵中审企验字(2014)
014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12 月 28 日,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文件,发行人由“遵义市通途公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此后,发行人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和公司名称未发生变化。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遵义市人民政府是发行人的唯一股东,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拥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发行人依法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经营管理层,并依据《公司章程》行使各自的职权。
(二)组织结构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和二
级子公司共计 20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级次 |
1 | 遵义市黔北公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100.00% | 一 |
2 | 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88.00% | 一 |
3 | 遵义市爽味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一 |
4 | 圣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0% | 一 |
5 | 遵义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51.00% | 一 |
6 | 遵义骑旅文化有限公司 | 2,500.00 | 100.00% | 一 |
7 | 遵义市银山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 300.00 | 100.00% | 一 |
8 | 贵州铁脚板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100.00% | 一 |
9 | 习水红城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 | 88.00% | 一 |
10 | 遵义北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500.00 | 51.00% | 一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级次 |
11 | 赤水市金桫椤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 100.00% | 二 |
12 | 赤水市旅行社 | 50.00 | 100.00% | 二 |
13 | 赤水侏罗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二 |
14 | 赤水市月亮河水上公交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06.00 | 51.00% | 二 |
15 | 赤水云游航旅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二 |
16 | 赤水红色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00.00 | 80.00% | 二 |
17 | 湄潭圣地酒店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二 |
18 | 习水土城圣地客栈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二 |
19 | 遵义市旅行社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二 |
20 | 贵州遵义红军文化传承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100.00% | 二 |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遵义市旅游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重要的国资企业,承担了遵义市政府指定的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领域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的重要任务,发行人的业务情况与区域位置、交通状况、地方经济和行业情况等经营环境有较大的相关性。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两大板块: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板块,通过承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及旅游景区工程项目,取得工程施工收入;二是旅游业务板块,主要是赤水市范围内的景区门票收入、旅游运输服务收入和酒店业务收入等。近年来发行人各项主营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增长较快,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2014-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程建设收入 | 222,126.29 | 92.32% | 213,921.19 | 95.25% | 76,319.85 | 91.47% |
景区门票及其他收入 | 13,863.85 | 5.76% | 10,061.79 | 4.48% | 7,068.74 | 8.47% |
酒店业务收入 | 1,895.22 | 0.79% | 156.12 | 0.07% | - | - |
旅游服务收入 | 1,434.37 | 0.60% | 272.11 | 0.12% | 28.29 | 0.03% |
游客运输服务收入 | 779.54 | 0.32% | 184.13 | 0.08% | 21.72 | 0.03% |
高速收费收入 | 469.94 | 0.20% | - | - | - | - |
文化培训收入 | 15.98 | 0.01% | - | - | - | - |
农副产品销售收入 | 9.00 | 0.00% | - | - | - | - |
合 计 | 240,594.18 | 100.00% | 224,595.34 | 100.00% | 83,438.60 | 100.00% |
其中工程建设收入和景区门票及其他收入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上述业务板块在报告期内的运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年 份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工程建设收入 | 2014 年 | 76,319.85 | 66,365.09 | 9,954.76 | 13.04% |
2015 年 | 213,921.19 | 186,018.43 | 27,902.76 | 13.04% | |
2016 年 | 222,126.29 | 206,143.85 | 15,982.44 | 7.20% | |
景区门票及其他收入 | 2014 年 | 7,068.74 | 1,313.04 | 5,755.70 | 81.42% |
2015 年 | 10,061.79 | 1,887.75 | 8,174.04 | 81.24% | |
2016 年 | 13,863.85 | 3,797.17 | 10,066.68 | 72.61% |
工程建设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运营主体是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2016 年,发行人分别实现工程建设收入 76,319.85 万元、213,921.19 万元和 222,126.29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47%、95.25%和 92.32%,是发行人营收规模最大的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建设业务收入整体呈上升趋
势,其中 2015 年较 2014 年大幅增长了 180.30%,新增投入全部是巷三公路项目和赤水河谷项目。从总体上看,工程建设业务作为发行人的核心业务,营收水平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发行人与遵义市人民政府签订委托代建协议,约定发行人的收益为项目建设总成本的 15%,因此 2014-2015 年工程建设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为 13.04%。2016年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发行人该业务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税率由 3%增长至 11%,因此导致毛利率下滑至 7.20%。
未来工程建设业务将依旧是发行人的业务核心,发行人将依托其在遵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内的特殊地位,力争承担更多的工程项目,推动公司的营收水平和盈利能力再上新的台阶。
景区门票及其他收入的运营主体是发行人子公司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6 年,发行人分别实现景区门票及其他收入 7,068.74 万元、10,061.79 万元和 13,863.85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7%、4.48%和 5.76%。报告期内,发行人景区门票及其他收入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其中 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了 42.34%,2016 年较 2015 年增长了 37.79%,主要是由于旅游人次逐年增加所致。未来,随着遵义市交通设施的完善以及赤水市的旅游推广,发行人的旅游业务收入有望保持较高水平的增长。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一)主营业务模式
1、工程建设业务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发行人承担遵义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政府部门授权发行人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发行人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建设,并按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项目收益。
发行人作为遵义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承担遵义市重点交通工程项目以及旅游设施项目的建设任务。依据发行人与遵义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巷口至三合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框架协议》和《赤水河谷项目委托代建框架协议》,发行人获准承担上述项目的建设任务。根据协议的约定,发行人负责项目的立项、投资和建设,发行人每年向市政府申报当年完成的投资额,经确认后,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单位支付工程款项。该工程款包括项目建设总成本和发行人的收益,发行人的收益为项目建设总成本的 15%。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代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已投资 | 已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巷口至三合一级公路 建设项目 | 204,600.00 | 203,819.86 | 233,279.51 | 暂未收到回款金额 |
赤水河谷项目 | 450,392.00 | 375,764.77 | 418,303.69 | |
合计 | 654,992.00 | 579,584.63 | 651,583.20 | — |
2、景区门票及其他业务
景区门票及其他业务的运营主体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赤水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赤水旅发独家开发经营中国丹霞赤水世界自然遗产地、赤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赤水国
家级桫椤自然保护区、赤水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拥有著名的赤水大瀑布 4A 级景区、佛光岩 4A 级景区、燕子岩 4A 级景区、竹海 4A 级景区以及四洞沟景区和桫椤景区等 6 大景区的门票及其他旅游设施的收费权。
2014-2016 年,发行人景区门票及其他业务情况如下:
业务指标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旅游人次(万人次) | 158.19 | 184.70 | 204.17 |
收入(万元) | 7,068.74 | 10,061.79 | 13,863.85 |
3、其他旅游业务
发行人的其他旅游业务收入包括了酒店业务、旅游服务业务、游客运输服务业务等。
酒店业务的运营主体是侏罗纪酒店、圣地酒店和湄潭圣地。三家子公司在赤水、湄潭等地自建酒店及客栈,对外提供餐饮和住宿业务, 2016 年实现酒店业务收入 1,895.22 万元。
旅游服务业务的运营主体是赤水市旅行社、遵义市旅行社、云游航旅、习水红城等,主要提供赤水、习水、遵义等区域内的景区旅游服务,包括导游,代订酒店等服务,2016 年实现旅游服务收入 1,434.37万元。
游客运输服务业务的运营主体是金桫椤客运、北辰客运和月亮河公交,主要提供各类旅游运输服务,包括市区与景区间往来的旅游大巴服务、景区内的观光客运等,2016 年实现游客运输服务收入 779.54万元。
三、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现状与前景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与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已经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近年来,全国的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总体保持稳健增长,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断加强,2015 年全国基础设施
(不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投资首次超过 10 万亿元,
2016 年更是突破 11 万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 年末全国城镇人口为 79,298 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 57.35%,较 2016 年末提高 1.25 个百分点。根据《全国
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到 2020 年,全国总人口将达到 14.5亿,城镇人口可达到 8.1-8.4 亿,城镇化水平可达到 56%-58%,这将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更为迫切的要求。
然而,在我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增长,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管网等市政设施却不能有效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污
水处理设施不足、处理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市公用设施供需矛盾仍 然比较突出。此外,我国城市还普遍存在着交通拥堵、市政管网老化、 公园绿地少、环境质量差等问题。相比而言,中小城市的城市基础设 施不足表现尤为突出,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 提高。根据世界城镇化发展普遍规律,我国目前仍处于城镇化率 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但延续过去传统粗放的城镇化模式,会带 来产业升级缓慢、资源环境恶化、社会矛盾增多等诸多风险,可能落 入“中等收入陷阱”,进而影响现代化进程。随着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 深刻变化,我国城镇化正逐步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已将实施“城镇化战略”作为 21 世纪迈向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措施之一。党的十八大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未来 20 年将是中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将大大带动城市建设以及对相关的城建资源性资产开发业务的需求。2015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
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提出,未来城镇化发展目标:(1)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45%
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 2 个百分点左
右,努力实现 1 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2)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城市群集聚经济、人口能力明显增强,东部地区城市群一体化水平和 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中西部地区城市群成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新 的重要增长极。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 突出,中小城市数量增加,小城镇服务功能增强。(3)城市发展模式 科学合理。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 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 100 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 密度逐步提高。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 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覆 盖率明显提高。(4)城市生活和谐宜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 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 全部常住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环境更加便 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 化、智能化。(5)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
综上所述,我国城市基础设施需求将迅速增长,从而带动我国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在中小城市,需求更为迫切,发展空间将更大。由此带来的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安置等工程 也将带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这也是发行人的发展的绝佳机遇。
(2)遵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与前景
受地理位置和历史因素的影响,贵州省农村面积大,生产生活条件差,城市化水平低。这是制约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严重阻碍了贵州省的经济发展步伐。因此,地方政府十分重视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求加快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化进程。
“十二五”期间,遵义市在城市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市面貌得到了显著改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发展空间不断拓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十余年来,遵义市中心城区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原先一个县级市变为两个市辖区;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建成区面积已达 60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人口 80 万左右,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殊荣。
在新一轮遵义市城市规划修编时,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论证,遵义市确立了“优化中心、南北拓展、东扩西控、完善功能、突出特色”的城市发展思路,明确了建设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是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建设美丽遵义的重大举措。
根据《2016 年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期间,遵义 市将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功能完善、配套协 调、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遵义市政府已计划建成渝黔快铁、川黔铁路遵义城区段线路外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 1、2、3 号线,并 开工建设攀昭黔、遵义至泸州铁路和开阳至遵义城际轨道交通;加快 贵遵复线、遵崇复线、绥正、南环、习正、余遵、务彭、遵仁、道武、 湄潭至新舟机场等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加快 建成便捷高效的骨干公路路网,建成一批“多式零距离换乘”交通枢纽;加快完善城乡用水保障体系,加大骨干水源、供水管网和民生水利保 障工程建设;开工建设观音水库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及 45 座中小型水
库,续建 31 座中小型水库,新增供水能力 8 亿立方米,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由此可见,遵义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在“十三五”期间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将保持快速稳定增长。
2、旅游行业
(1)我国旅游行业现状与前景
旅游业作为我国经济战略性产业之一,被称作是“低碳绿色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带动作用大,创造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等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高速交通体系逐步完善以及人民收入水平的 进一步提高,人们对旅游消费的需求逐步上升,国内城镇居民用于旅 游的消费支出逐步提高,旅游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
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测算,2016 年中国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达 11%,与世界平均水平持平。我国旅游市场量质齐升,人
均出游近 3.4 次。2016 年旅游总收入预计达 4.6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6%。国内旅游人数继 2015 年首次突破 40 亿人次后,2016 年继续
两位数增长,全年有望超过 44.4 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同样保持两位数增长,2016 年预计达到 3.9 万亿元。入境旅游人数摆脱多年的徘徊局面,连续两年实现正增长,2016 年预计达 1.38 亿人次,国际旅游收入 1,200 亿美元,分别增长 3.8%和 5.6%,其中外国人接待人数 2,815 万人次,增长 8.3%。出境游呈现良性发展态势,2016 年预计出境旅游人数将达到 1.22 亿人次,同比增长 4.3%,入出境总人次超过
2.6 亿人次,入境游人数超过出境游 1,600 万人次。我国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和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地位。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继 2015 年突破万亿元大关后,2016 年达到 12,997 亿元,同比增长 29.05%,预计高出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20 个百分点。尤其突出的是,民营旅游投资积极性高涨,占旅游投资总额的 59%,继续超过半壁江山。旅游综合效应更加凸显,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测算,2016年中国旅游业对社会就业综合贡献超过 10.26%,与世界平均水平基本持平。旅游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旅游扶贫效果明显。“515战略”(2015 年 1 月 15 日在南昌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以《开辟新常态下中国旅游业的新天地》为主题的工作报告全面部署 2015-2017 年全国旅游工作重点,即紧紧围绕“xx、有序、安全、便利、富民强国”5 大目标,推出旅游 10 大行动,实施 52 项举措,此既“515 战略”)实施以来,估计全国超过 500 万贫困人口在乡村旅游带动下实现脱贫。在传统的“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基础上,
正在形成“吃、厕、住、行、游、购、娱”和“文、商、养、学、闲、情、奇”旅游综合要素体系。初步形成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并重、旅游传统业态和新业态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共进的新格局。旅游业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2017 年全国旅游业发展的预期目标为: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超
过 5 万亿元,同比增长 10%以上。国内旅游人数超过 48 亿人次,增
长 11%以上;入出境旅游人数超过 2.65 亿人次;完成投资超过 1.5
万亿元,增长 20%。新增旅游就业人数 100 万人以上。带动扶贫 200万人以上。三年厕所革命计划如期完成,“旅游+”综合效应进一步彰显,旅游交通更为便捷,旅游公共服务更加健全,旅游投诉持续下降,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在全球旅游规则制定和国际旅游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未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国民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旅游行业有望迈入新的高速增长阶段,并带动相关的上下游行业协同发展。
(2)遵义市旅游行业现状与前景
遵义市有着丰富的自然旅游资产和文化旅游资源,其中“国酒茅台”、“四渡赤水”和“竹海桫椤”等旅游资源享誉世界,同时拥有“红色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酒文化名城”和“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遵义市的旅游品牌价值得到了国内外游客的广泛认可。
近年来,遵义市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增速较快,旅游市场稳步发展。2016 年全市接待游客 8430.70 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 792.73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35.5%和 44.9%,“红色圣地• 醉美遵义”的知名度、美誉度大幅提升,旅游业已经成为遵义市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服务业的支柱产业。
从对遵义市旅游发展认知来看,遵义的知名度集中在红色旅游、酒文化和生态方面,尤其是“国酒茅台”、“四渡赤水”和“赤水丹霞”,其中,红色旅游的知名度远远高于井冈山、南昌和瑞金等地;从客源基础看,遵义市现有客源市场以xx城市为主,其中贵州省为最大客源地,占总客源的 47%,川渝和云南为第二、第三大客源地,占总客源的 19%和 12%;从信息来源看,口碑是旅游信息的重要来源;从消费能力看,游客在遵义的停留时间较短,消费能力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从旅游资源供给来看,自然景观占比很高,配套建设和服务供给相对不足。综合上述各方面,遵义的旅游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改进的动力。
根据《遵义市旅游发展规划(修编)(2014-2020)》,遵义市将深度开发现有的自然资源,推动目前短暂的过境观光游向深度文化景观游转变;同时,完善、高铁、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解决交通瓶颈,力争在 2017 年实现旅游总人数突破一亿人次,2018 年旅游总收入突破一千亿元。
(3)赤水市旅游行业现状与前景
赤水地处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的大斜坡地带,海拔从 1,730
米急剧沉降至 221 米,谷深坡陡,沟渠纵横,经亿万年风化侵蚀,形
成了 1,200 多平方公里的丹霞地貌。特殊的地理气候,使得赤水市又成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侏罗纪残遗种——“桫椤”的天然避难所,仅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就有 4.7 万株,是全世界分布最集中的区域,被誉为我国最大的古生物博物馆。同时,赤水水系极为发达, 352 条河溪遍布各处,加上数量众多的高原湖泊,以及 129 万亩浩瀚
无垠的竹海和 43 万亩地球同纬度保存最完好的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等丰富植被涵养水源,更形成无数的飞瀑。据统计,赤水市 3 米宽以
上的瀑布达 4,000 多条,是亚洲最大的瀑布群。
从 1999 年加大旅游景区开发力度以来,赤水风景区旅游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地方政府对风景区旅游开发高度重视,各部门开发旅游的积极性高,投入资金到位,管理机构健全,宣传促销工作较好,旅游人次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递增,特别是 2010 年 8 月,赤水丹霞
在 34 届巴西世界遗产大会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后,赤水旅游景区已成为全省最重要的旅游发展地区之一。2016 年,赤水市游客接待总量预计突破 1,000 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 120 亿元,与 2011 年相比年均分别增长 31.5%、36.1%,赤水旅游已成为全省山地旅游“井喷式”增长的一面旗帜。赤水市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以建设国际最佳休闲旅游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贵州省第十一届旅发大会在遵义召开这一契机,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旅游“三提升”为抓手,创新营销模式,促进旅游业呈跨越式发展。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遵义市规模最大的 国有交通旅游投资企业,承担了遵义市政府指定公路的投资建设以及 赤水市主要旅游景区的运营、管理任务。发行人在遵义市人民政府的 领导下,参与由市政府规划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国 有交通、旅游资产的经营管理。同时,发行人下属的赤水旅游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经赤水市人民政府批准,独家开发经营中国丹霞赤水世界 自然遗产地、赤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赤水国家级桫椤自然保护区、赤水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发行人在区域内具有行业垄断性,在赤水旅游开发领域形成了显著的竞争力。此外,凭借其国资背景,发行人在财政补助、国资注入和优惠政策上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 持,这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行业垄断优势
作为遵义市规模最大的国有交通旅游投资企业,发行人在遵义市 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领域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发行人承担了 政府指定的旅游公路的建设任务和赤水市旅游资源的运营、管理任务。随着遵义市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发行人的业务量和经济效益将同步 增长,并凭借其行业垄断优势,获得长久、稳定的收入来源。
2、政府支持优势
作为遵义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最重要的投资和经营主体,发行人在资金和资产注入等方面得到了当地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在资金支持方面,遵义市财政局每年向发行人拨付专项资金,以保障发行人
的经营发展需要;在资产注入方面,遵义市政府将经营赤水市旅游资源的赤水旅发公司的股权无偿划拨给发行人,以帮助发行人发展多元化业务,提升发行人的整体竞争力。
预计未来随着遵义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旅游业战略地位的进一步凸显,地方政府给予发行人的资金和资产注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发行人有力的政策扶持,使得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银行资信优势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资信条件,与贵阳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发行人历年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无任何逾期贷款。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获得总计 929,0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其中已使用额度为 633,600.00 万元,尚有余额 295,400.00 万元。发行人良好的银行资信和间接融资能力有力的支持了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为发行人未来在资本市场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经营管理及人才优势
发行人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等方面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压缩运营成本、提高发展效率、合理控制 风险的高效管理体系。拥有从业经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经营管理 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能为发行人的管理及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支撑。
四、发行人地域经济情况
遵义市地处贵州省北部,总面积约 30,762 平方公里,总人口约
800 万。遵义市是重庆至贵阳、成都至贵阳的必经节点,东面与铜仁市和黔东南自治州相邻,东南面与黔南自治州接壤,南面毗邻省会贵阳市,西面与四川省交接,北面紧靠重庆市,是黔川渝三省交界地。
西部大开发十余年来,遵义市实现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遵义已形成冶金、电器、卷烟、酿造、机械、化工、建材、食品加工等为代表的支柱产业,成为工业经济体系较为完善、结构较为先进的新兴工业城市。近年来,遵义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重大机遇,大力实施“三新一强”战略,着力构建和谐遵义。
2014-2016 年,遵义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 1,874.36 亿元、
2,168.34 亿元和 2,403.90 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 14.4%、13.2%和 12.4%,增速超过国内平均水平;人均生产总值分别为 30,484 元、35,123 元 和 38,709 元。2016 年遵义市各经济指标在贵州省地级市(州)中位 于前列,经济实力较强。
根据 2014-2016 年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遵义市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2014 年全年财政总收入 412.66 亿元,比上年增长 15.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59.65 亿元,增长 16.7%,全年税收收入 375.84 亿元,增长 15.0%。2015 年全年财政总收入 432.24亿元,比上年增长 4.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77.61 亿元,增长 11.2%,全年税收收入 389.92 亿元,增长 3.8%。2016 年全年财政总收入 480.11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87.49亿元,增长 8.0%,全年税收收入 431.59 亿元,增长 10.7%。
2016 年,遵义市 5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为 2,068.88 亿元,比上年增长 22.1%,其中,第一产业投资 82.13 亿元,增长 39.6%;第二产业投资 388.01 亿元,下降 3.8%;第三产业投资 1,598.74 亿元,增长 29.8%。
遵义市快速增长的经济规模和财政实力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发行人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4-2016 年三年连审审计报告((2017)京会
兴审字第 13010215 号)。本文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来源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财务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6 年度/末 | 2015 年度/末 | 2014 年度/末 |
1、资产总计 | 2,964,996.45 | 1,613,140.33 | 684,557.82 |
其中:流动资产 | 2,691,160.44 | 1,494,340.70 | 643,447.95 |
2、负债合计 | 1,208,460.97 | 754,128.03 | 172,575.72 |
其中:流动负债 | 343,456.65 | 149,320.93 | 80,475.72 |
3、所有者权益 | 1,756,535.48 | 859,012.30 | 511,982.10 |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755,347.00 | 857,911.61 | 511,171.81 |
5、营业收入 | 241,155.05 | 224,636.76 | 83,439.13 |
6、利润总额 | 28,572.38 | 35,809.09 | 18,147.08 |
7、净利润 | 20,216.52 | 26,752.23 | 13,589.34 |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929.80 | -566,988.42 | -28,669.91 |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445.63 | -72,754.57 | -5,859.62 |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417.93 | 662,877.58 | 47,845.77 |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8,042.50 | 23,134.59 | 13,316.24 |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应收账款xx率(次/年) | 446.36 | 3,271.91 | 25,208.04 |
存货xx率(次/年) | 0.15 | 0.25 | 0.18 |
总资产xx率(次/年) | 0.11 | 0.20 | 0.17 |
净资产收益率 | 1.55% | 3.90% | 3.40% |
流动比率(倍) | 7.84 | 10.01 | 8.00 |
速动比率(倍) | 1.71 | 3.12 | 1.82 |
资产负债率 | 40.76% | 46.75% | 25.21% |
利息保障倍数 | 92,584.50 | 268.92 | 606.45 |
注:1、应收账款xx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2、存货xx率=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
3、总资产xx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5、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6、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7、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名称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1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定期存单 | 40,000.00 | 借款质押 |
2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定期存单 | 30,000.00 | 借款质押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3 | 习国用(2015)第 920 号土地使用权 | 26,890.91 | 借款抵押 |
4 | 习国用(2015)第 921 号土地使用权 | 27,024.99 | 借款抵押 |
5 | 习国用(2015)第 922 号土地使用权 | 19,942.95 | 借款抵押 |
6 | 习国用(2015)第 923 号土地使用权 | 9,395.32 | 借款抵押 |
7 | 习国用(2015)第 924 号土地使用权 | 12,227.27 | 借款抵押 |
8 | 习国用(2015)第 925 号土地使用权 | 18,159.78 | 借款抵押 |
9 | 习国用(2015)第 926 号土地使用权 | 22,599.64 | 借款抵押 |
10 | 习国用(2015)第 927 号土地使用权 | 22,799.20 | 借款抵押 |
11 | 习国用(2015)第 928 号土地使用权 | 25,369.78 | 借款抵押 |
12 | 习国用(2015)第 929 号土地使用权 | 13,896.19 | 借款抵押 |
13 | 习国用(2015)第 930 号土地使用权 | 13,996.20 | 借款抵押 |
14 | 习国用(2015)第 931 号土地使用权 | 11,027.13 | 借款抵押 |
15 | 习国用(2015)第 932 号土地使用权 | 14,660.56 | 借款抵押 |
16 | 习国用(2015)第 933 号土地使用权 | 26,127.94 | 借款抵押 |
17 | 习国用(2015)第 934 号土地使用权 | 22,023.14 | 借款抵押 |
18 | 习国用(2015)第 935 号土地使用权 | 22,454.29 | 借款抵押 |
19 | 习国用(2015)第 936 号土地使用权 | 12,311.43 | 借款抵押 |
20 | 习国用(2015)第 937 号土地使用权 | 23,344.81 | 借款抵押 |
21 | 习国用(2015)第 938 号土地使用权 | 22,544.02 | 借款抵押 |
22 | 习国用(2015)第 939 号土地使用权 | 20,648.02 | 借款抵押 |
23 | 习国用(2015)第 940 号土地使用权 | 11,946.24 | 借款抵押 |
24 | 习国用(2015)第 941 号土地使用权 | 17,012.08 | 借款抵押 |
25 | 习国用(2015)第 942 号土地使用权 | 15,348.30 | 借款抵押 |
26 | 仁国用(2015)第 00-044 号土地使用权 | 9,316.69 | 借款抵押 |
27 | 仁国用(2015)第 00-045 号土地使用权 | 6,802.92 | 借款抵押 |
28 | 仁国用(2015)第 00-046 号土地使用权 | 4,516.19 | 借款抵押 |
29 | 仁国用(2015)第 00-047 号土地使用权 | 6,573.04 | 借款抵押 |
30 | 仁国用(2015)第 00-048 号土地使用权 | 8,700.64 | 借款抵押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31 | 仁国用(2015)第 00-049 号土地使用权 | 2,850.92 | 借款抵押 |
32 | 仁国用(2015)第 00-050 号土地使用权 | 4,970.99 | 借款抵押 |
33 | 仁国用(2015)第 00-051 号土地使用权 | 6,619.19 | 借款抵押 |
34 | 仁国用(2015)第 00-052 号土地使用权 | 6,185.95 | 借款抵押 |
35 | 仁国用(2015)第 00-053 号土地使用权 | 37,730.71 | 借款抵押 |
36 | 仁国用(2015)第 00-054 号土地使用权 | 9,740.42 | 借款抵押 |
37 | 仁国用(2015)第 00-055 号土地使用权 | 2,616.41 | 借款抵押 |
38 | 仁国用(2015)第 00-056 号土地使用权 | 30,061.37 | 借款抵押 |
39 | 仁国用(2015)第 00-057 号土地使用权 | 2,302.78 | 借款抵押 |
40 | 仁国用(2015)第 00-058 号土地使用权 | 23,973.38 | 借款抵押 |
41 | 仁国用(2015)第 00-059 号土地使用权 | 8,839.09 | 借款抵押 |
42 | 仁国用(2015)第 00-060 号土地使用权 | 2,236.85 | 借款抵押 |
43 | 仁国用(2015)第 00-061 号土地使用权 | 7,323.68 | 借款抵押 |
44 | 仁国用(2015)第 00-062 号土地使用权 | 8,937.04 | 借款抵押 |
3 | 赤国用(2013)第 050020 号土地使用权 | 1,555.02 | 借款抵押 |
4 | 赤国用(2013)第 050021 号土地使用权 | 1,858.56 | 借款抵押 |
45 | 赤国用(2015)第 180046 号土地使用权 | 25,754.42 | 借款抵押 |
46 | 赤国用(2015)第 180047 号土地使用权 | 37,607.62 | 借款抵押 |
47 | 赤国用(2015)第 180048 号土地使用权 | 37,071.77 | 借款抵押 |
48 | 赤水市字第 201502174 号房产 | 2,289.15 | 借款抵押 |
49 | 其他应收款-应收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 | 2,400.00 | 融资保证金 |
50 | 其他应收款-应收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 | 2,200.00 | 融资保证金 |
51 | 其他应收款-应收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 | 800.00 | 融资保证金 |
52 | 其他应收款-应收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 | 200.00 | 融资保证金 |
合 计 | 803,784.99 | — |
六、最近一个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2016 年度,发行人无关联交易。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一、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情况如下:
发行人 | 债券名称 | 债券类型 | 发行规模 | 待偿还本金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利率 |
遵义旅投 | 2019 年到期境外 私募美元债券 | 美元 私募债 | 2.50 亿 美元 | 2.50 亿 美元 | 2016.9.21 | 2019.9.20 | 5.70% |
二、其他融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融资租赁情况如下:
债务人 | 债权人 | 期限 | 规模(万元) | 利率 |
遵义旅投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16.12.15-2019.12.10 | 60,000.00 | 6.38% |
赤水旅发 |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15.11.30-2021.8.21 | 22,000.00 | 4.90% |
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15.12.11-2020.11.18 | 10,000.00 | 5.00% | |
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6.7.18-2019.7.18 | 15,000.00 | 6.20% | |
合 计 | 107,000.00 | — |
除以上私募美元债券和融资租赁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利用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代建回购、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品种融资情况。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概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 亿元,其中 4 亿元拟用于遵义市赤水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1 亿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向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 资金规模 | 占项目总投 资的比例 |
遵义市赤水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 | 102,190.66 | 40,000.00 | 39.14% |
补充营运资金 | — | 10,000.00 | — |
合 计 | 50,000.00 | — |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限定水平。除发债募集资金外,项目所需资金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内、外部资金的使用,发行人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及风控措施。
对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
定以及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发行人财务融资部负责专项管理,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和进度使用发债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将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收益,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
(三)建立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发行人聘请了贵阳银行遵义分行和贵州银行遵义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银行,并在监管银行处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为充分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已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完备的偿债保证措施。
一、发行人自身偿付能力
发行人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坚实基础。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2,964,996.45万元,负 债总额为1,208,460.9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56,535.48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40.76%,资产规模较大,负债率较低;2014-2016年度,发行 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3,439.13万元、224,636.76万元和241,155.05万元,
实现净利润13,589.34万元、26,752.23万元和20,216.52万元,营收规模较大,且盈利能力良好。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14-2016年度的流动比率分别为8.00、 10.01和7.84,速动比率分别为1.82、3.12和1.71。短期偿债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表明发行人资产流动性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 2014-2016 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5.21%、46.75%和40.76%,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总体负债水平较低。
2014-2016年度,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06.45、268.92和92,584.50,长期偿债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发行人作为遵义市规模最大的国有交通旅游投资企业,承担了政 府指定的旅游公路的建设任务和赤水市旅游资源的运营、管理任务,在遵义市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领域处于行业垄断地位。随着 遵义市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发行人的业务量和经济效益将同步增长,并凭借其行业垄断优势,获得长久、稳定的收入来源,本期债券的还 本付息将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二、募投项目收益测算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亿元,其中4亿元拟用于遵义市赤水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1亿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遵义市赤水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停车费收 入、充电桩服务费收入、停车场广告收入和配套商业建筑租金收入。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项目可实现总收入125,272.00万元,可以覆盖项目总投资、运营成本和营业税费,净收益为8,112.68万元,项目
具有较好的收益性。
发行人已承诺将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性现金流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
三、其他偿债保证措施
(一)完备的偿债计划和外部监管制度是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基础
发行人已制定完备的偿债计划,并聘请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和偿债专项账户监管银行,来确保募集资金按照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用途使用,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兑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同时,发行人还聘请了债权代理人,制定《债权代理人会议规则》,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5亿元,债券期限为10年,按年付息,为减轻发行人一次性还本的压力,保证本期债券的按时兑付,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债券存续期第3至第6年末,每年偿还10%的本金,债券存续期第7至第10年末,每年偿还15%的本金。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2、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成立由以财务融资部为主体的债券偿付工作小组,全面
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偿债资金安排、信息披露、偿债资金的划转等 工作,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专项账户安排
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门用于管理募集资金,并委托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根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的约定,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投项目或经依法变更后的项目。
发行人设立偿债专户,偿债专户内的资金专项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和支付银行结算费用。发行人在贵阳银行遵义分行处开立本期债券的偿债专户,按《募集说明书》和《偿债专项监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将偿债资金存入偿债专户。
4、债权代理人安排
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聘请贵阳银行遵义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与债权 代理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 投资者认购、受让或持有本期债券的,均表示债券投资者认可该等安 排。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仲裁及债券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良好的资产变现能力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支
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持有 47 宗未抵押的国有出让
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约 14,398.79 亩,账面价值 908,967.74 万元。 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出现了偿付困难,可通过抵押、出 售上述土地使用权,迅速获得充裕的资金来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
(三)强大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按期偿付提供了必要支持
发行人具有强大的融资能力,与贵阳银行、贵州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历年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无任何逾期贷款。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获得总计 929,0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其中已使用额度为 633,600.00 万元,尚有余额 295,400.00 万元。
若发行人不能及时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将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的资金。
(四)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是发行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发行人是遵义市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领域最重要的平
台。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在资产注入、财政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上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长期大力支持。
2014 年,遵义市政府将赤水旅发 88%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以增强发行人在旅游运营领域的实力;2014-2016 年度,发行人累计获得财政补贴 41,381.27 万元,显著提高了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任务,核心业务收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未来,随着遵义市经济水平和财政实力的提高,发行人有望得到
更多的支持政策,这既是发行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对本期债券按时兑付的间接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揭示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列各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降低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且发行人未能通过出售资产、获取新的融资等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4、募投项目投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导致施工期延长,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可能由于项目管理内容与工作环节较多、部分人员经验不足等原因,给整个项目在计划组织、管理控制、配合协调等方面带来困难。
此外,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的改变,引发环境风险;另外还会因为意外事故的发生带来意外事故风险,主要包括人为意外事故风险和不可抗力意外事故风险。人为意外事故风险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慎带来的意外事故风险,除此之外还有各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也会给项目造成严重的影响,带来潜在风险。
5、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遵义市赤水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发行人可能违规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从而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产生影响。
6、偿债保证措施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内外监管制度,安排了完善的偿债保
证措施。如果上述偿债保证措施不能如期落实,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偿付产生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投资风险控制能力是发行人盈利情况的重要影响因素,经营决策或者内部控制失误将对发行人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2、发行人在建项目资金xx风险
发行人旅游设施建设投资规模较大,随着发行人旅游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推进,未来面临较大的筹资压力。
3、发行人资产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弱的存货占比很大,资产流动性较差。
(三)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旅游设施建设和运营业务,该项业务现阶段符合国家政策方向,但该项业务较易受到宏观调控、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的影响和制约,可能引起经营的较大波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经济周期风险
旅游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甚至出现衰退,发行人可能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3、发行人所在地政府财政风险
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发行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未来,如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受到宏观经济下滑等不可测因素的影响,那么政府对发行人的财政支持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如上市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偿付风险对策
目前,发行人运行稳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裕。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与经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不断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积极预测并应对投资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
3、流动性风险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分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
将会降低。
此外,发行人将努力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产的盈利性和流动性,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在信用市场中的认知度,从而提高本期债券的流通能力。
4、募投项目投资风险对策
在项目管理上,发行人将坚持严格的项目招投标制度,聘请技术实力强的工程建设单位承担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工程如期优质完成建设。在项目成本控制上,发行人将继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投资、运营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在项目实现收益方面,发行人将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合作,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风险,使项目实际效益达到预期。
5、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与贵阳银行遵义分行、贵州银行遵义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由贵阳银行遵义分行和贵州银行遵义分行作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从而防止发行人违规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6、偿债保证措施相关风险对策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贵阳银行遵义分行签署《债权代理协议》,指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贵阳银行遵义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义务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债权代理人制度可以降
低偿债保证措施相关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营管理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不断改革和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起适应公司业务特点的组织构架和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和业务流程管理,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
2、发行人在建项目资金xx风险对策
发行人作为遵义市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领域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的主体,在承建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时,会得到遵义市人民政府有力的资金支持。此外,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收益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项目收入可以覆盖总投资及运营税费,该部分收益将有力缓解发行人在实施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时的筹资压力。
3、发行人资产流动性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充分整合、挖掘可利用资源,通过对国有资本的有效运营,盘活资产,按照企业发展规律实行可持续发展,稳步提高企业运营能力,提高存货xx率和总资产xx率,进而提高资产流动性和资产质量。
(三)政策风险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可能出现的产业政策风险,发行人将强化内部管理,降低可控成本,提高发行人经营效益。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跟踪政府的政
策取向,加强对国家产业结构、产业政策及其它相关政策的深入研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产业政策变动所造成的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以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3、发行人所在地政府财政风险对策
遵义市是黔中经济区综合开发重要区域,是黔渝经济走廊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受益于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贵州省的“南下、北上、西进、东联”的开放思路,遵义市具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战略区位优势。未来,遵义市将依托现有的政策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推动区域经济、财政实力稳步增长。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概要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这表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优势
1、稳步发展的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为公司发展创造条件。近年
来,遵义市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稳步提升,交通便利,支柱产业发展良好,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2、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作为遵义市重要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旅游产业投融资和建设投资主体,公司在资产注入、财政补贴等方面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
3、财务杠杆维持在合理水平。由于公司的快速发展,债务规模快速上升,但得益于政府不断的资产注入,财务杠杆维持在合理水平。
(二)关注
1、业务收入规模不确定性。近两年,公司收入规模大幅上升;根据公司的项目储备,在建项目节奏以及资金压力,公司未来收入规模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债务增长快速,存在一定的投资压力。随着公司投资压力的增加,公司总债务由 2014 年末的 10.51 亿元增长至 2016 年末的
104.82 亿元,快速上升。
3、公司快速发展,管理难度加大。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且子公司逐渐增加,快速发展的公司格局也给公司管理带来了挑战。
二、跟踪评级安排
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一)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 1 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二)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中诚信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历史信用评级情况
本期债券申报前,发行人未有信用评级记录。四、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获得总
计 929,000.00 万元授信额度,已使用 633,600.00 万元,尚有余额
295,400.00 万元。
五、发行人信用记录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公司的信用记录,历史上到期债务
偿付率为 100%,不存在任何违约的情况。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辅正律专字(2017)第〔2〕号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发行本
期债券的决议。发行人股东遵义市人民政府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本期债券。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关于申请发行的本期债券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合法,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主体资格,具备《证券法》、《管理条例》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现阶段已经取得了发行本期债券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符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已满足《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条例》、发改财金〔2004〕1134 号文、发改财金〔2008〕7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0〕2881 号文等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业已经有权部门批准。发行人名称变更的,对于变更前签订的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其效力合法延续,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承担原遵义市通途公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五、发行人股东遵义市人民政府具备担任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股东出资数额、方式符合的法律要求。
六、发行人业务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独立完整,具有独立的人员、机构、财务,经营系统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七、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业务;发行人业务范围未发生变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八、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九、发行人合法持有和取得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
在对本期债券的发行构成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权益纠纷或权益受限的情形。
十、发行人不存在将要履行、正在履行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合法有效;发行人没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无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金额较大的
其他应收、应付款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款项,其形成合法有效。
十一、发行人不存在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的行为,发行人也不存在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二、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十三、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记录。
十四、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证券法》、《管理条例》、发改财金〔2004〕1134 号文、发改财金〔2008〕7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5〕1327 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及国家产业政策。
十五、发行人、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十六、本期债券的发行符合《证券法》、《管理条例》、发改财金
〔2004〕1134 号文、发改财金〔2008〕7 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信息披露的规定。
十七、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承销商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企业债券发行的相关业务资质,符合现行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十八、发行人已与贵阳银行遵义分行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贵阳银行遵义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从而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发行人与贵阳银行遵义分行和贵州银行遵义分行签订《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聘请贵阳银行遵义分行和贵州银行遵义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银行,并在资金监管银行处开立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护债券投资者的利益,该协议中关于贵阳银行遵义分行和贵州银行遵义分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清晰、责任明确,不存在潜在纠纷。
十九、《募集说明书》已真实、完整的披露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发行企业债券应予披露的事项。本次发行债券申报材料的内容与格式符合发改财金〔2008〕7 号文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申报文件内容与格式的要求。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及时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
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2、《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发行人 2014 年-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京会兴审字第 13010215 号);
4、《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5、《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
6、《2016 年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2016 年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8、《2016 年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点、方式及联系人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
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村遵义市交通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负 1-9 层
联系人:徐璐怡
电话:0851-28257121传真:0851-28257121
邮编:563006
(二)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2 号中国人寿广场B 座 7 层联系人:刘斌、张剑锋、田洋、张元魁、贺婉婷
电话:021-23153888传真:021-23153509
邮编:100033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www.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附表一:
2017 年第一期遵义旅游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地点 | 序号 | 承销商 | 网点名称 | 网点地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北京 | 1 |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销售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2 号中国人寿广场B 座 7 层 | 史鑫 | 021-23153888 |
广州 | 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销售交易部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38 楼 | 王仁惠林 豪 袁姣珑 | 020-87555888-8342、 6040、6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