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有业务、本次募投项目中终端用户为个人的业务情况;(2)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 APP 等互联网平台业务,是否属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发行人及子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参与行业竞争是否公平有序、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并对照国家反垄断相关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达到申报...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April 12th,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April 12th,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