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 到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治疗,保险人对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医院进行治疗所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包括医生诊 断、处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仅限于医生处方所指定的药品)、X 光检查、医疗用品、救护车等费用),在扣除本附加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额后,按本附加险合同中约定的...附加旅行医疗保险条款 • December 25th, 2019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25th, 2019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 到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治疗,保险人对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医院进行治疗所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包括医生诊 断、处方、手术 费、住院费、药费(仅限于医生处方所指定的药品)、X 光检附加旅行医疗保险条款 • November 15th, 2018
Contract Type FiledNovember 15th,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