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9A10室 (3)本集合计划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市场同时上市的A+H股合并计算)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4)本集合计划管理人 管理且由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托管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市场同时上市的A+H股合并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 (9...E为业绩报酬 • August 4th,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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