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科技公司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因此,科技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故此,通用技 術服務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通用技術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通用技術服務協議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通用技術服務協議 • December 1st, 2023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1st,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