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仍持有金华市市监局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723762512117A 的《营业执照》。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 February 4th, 2021
Contract Type FiledFebruary 4th, 2021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 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 December 23rd, 2020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23rd, 2020
(股份代号:976.HK)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 December 5th, 2023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5th, 2023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 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 December 23rd, 2020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23rd,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