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授權年限: 自本契約底頁日期起生效至中華民國 OO 年 OO 月 OO 日止,共計 5 年。如乙方有續約意願者,乙方應於本契約屆滿前 6 個月起至屆滿3 個月前(即中華民國 OO 年 OO 月 OO 日至 OO 年 OO月 OO 日)期間,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行簽訂授權契約。非專屬授權契約 • November 22nd, 2019
Contract Type FiledNovember 22nd, 2019
🞏Word 🞏PDF 🞏MP3 🞏JPG 🞏GIF 🞏PNG 🞏其他 規格非專屬授權契約 • October 21st, 2016
Contract Type FiledOctober 21st, 2016
自本契約底頁日期起生效至中華民國113年OO月OO日止,共計 5年。 (一)本技術合作研發業者(華南園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為新臺幣6萬元整(稅前),加計營業稅(即前揭金額之5%)後之金額為6萬3,0OO元整。 (二)非本技術合作研發業者為新臺幣15萬元整(稅前),加計營業稅(即前揭金額之5%)後之金額為15萬7,5OO元整。 電郵:scshih@mail.kdais.gov.tw非專屬授權契約 • April 17th, 2019
Contract Type FiledApril 17th,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