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司代表的定义

工程司代表. 係指工程司以書面指定之任何人員以執行本局所訂定一般條款「工程司代表之權責」所規定之權責者, 如乙方之專案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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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 電子文件 指貴行或立約人經由網路連線傳遞之文字、聲音、圖片、影像、符號或其他資料,以電子或其他以人之知覺無法直接認識之方式,所製成足以表示其用意之紀錄,而供電子處理之用者。

  • 安装 是指有关设备、 备件、 材料和软件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图纸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

  • 第三人 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個人情報 とは、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5 年法律第 57 号)第 2 条第 1 項に定義された意味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