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的定义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 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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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指示 とは、監督職員が受注者に対し、委託業務の遂行上必要な事項について書面をもって示し、実施させることをいう。

  • 机构投资者”);或为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称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 3.3 甲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愿,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机构投资者及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甲方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 供應商 指獨立或代表本行,不時直接或間接參與或涉及通過電子銀行及/或其他服務或產品向本行或本行成員提供服務或產品之任何人;

  • 反社会的勢力 には、法令規則その他の事情に鑑み、当社が反社会的勢力と認めたものを含みます。

  • 是否偏离 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 個人情報取扱特記事項 を遵守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印章 指 在百慕達或百慕達以外任何地區使用的本公司印章或任何一個或多個複製印章(包括證券印章)。

  • 不动产 一语应当具有财产所在地的缔约国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该用语在任何情况下应包括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农业和林业所使用的牲畜和设备,有关地产的一般法律规定所适用的权利,不动产的用益权以及由于开采或有权开采矿藏、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权利。船舶和飞机不应视为不动产。

  • 合同总价 包含货物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 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差引手取概算額(円) の欄:「266,450,000」を「272,200,000」に訂正 <欄外注記の訂正>

  •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交易 指有關購買、認購、出售、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及/或處理任何及所有類別證券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保管證券及提供有關代名人或保管服務以及根據本協議實行的其他交易;

  • 一般競争契約 総合評価) 14,572,440 12,420,000 85.2% - - 2 0 - - 平成30年度EUのGI監視スキーム等実態調査委託事業 支出負担行為担当官 農林水産省大臣官房参事官(経理)秋葉 一彦 東京都千代田区霞が関一丁目2番1号 令和元年5月9日 株式会社エヌ・ティ・ティ・データ経営研究所 法人番号1010001143390 東京都千代田区平河町2-7-9 一般競争契約 (総合評価) 18,737,091 14,040,000 74.9% - - 6 0 - - 平成30年度輸出促進緊急対策委託事業(タイ王国の輸入規制に対応するための体制整備実証調査事業) 支出負担行為担当官 農林水産省大臣官房参事官(経理)秋葉 一彦 東京都千代田区霞が関一丁目2番1号 令和元年5月10日 SOMPOリスクマネジメント株式会社 法人番号2011101025379 東京都新宿区西新宿 1-24-1

  • 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 憑證 指載有簽章驗證資料,用以確認簽署人身分、資格之電子形式證明。

  • 客戶 指已簽署開戶表格及/或開戶表格內列明的人士,如相關帳戶由一名以上人士開立,則指所有該等人士的統稱,以及其任何法定或遺產代理人、遺囑執行人、所有權繼承人或認許受讓人;

  •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 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 交易日 指可透过联交所收取及传递北向交易买卖盘的系统进行买卖的日子。

  • 供应商须知 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 その他 賃料」、「共益費」、「敷金」、「その他一時金」、「附属施設使用料」の欄に記入する金銭以外の金銭の授受を行う場合( 例: 専用部分の光熱費を貸主が徴収して一括して事業者に支払う場合) は、この欄にその内容、金額などを記入してくださ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