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样本条款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收取指数许可使用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与指数许可方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从基金财产中计提指数使用费。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分为许可使用固定费和许可使用基点费,其中许可使用基点费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二(2 个基点)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指数供应商核对一致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划款指令,按照确认的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路径将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8000 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费率、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收取指数许可使用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与指数许可方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从基金财产中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 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1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如与指数编制方的指数使用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发生变更,按照变更后的费率、支付方式执行,此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计提标的指数适用相关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使用相关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标的指数适用相关费用的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使用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使用相关费用。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每日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具体计提方法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或费率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负责编制和保管,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可与指数许可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指数使用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指数使用费用包括指数许可使用固定费和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其中,指 数许可使用固定费是为获取使用指数开发基金的权利而支付的一次性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年费率计提,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I÷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的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负责编制和保管,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向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用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若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及支付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最新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