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的检验. 卖方需要按照下述要求进行:
2.1 进口货物发货前,应对货物的质量、型号、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2.2 应依据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货物的验收标准和装箱单,作为买方检验的依据。
2.3 进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买方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规格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买方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卸货目的地后180个日历日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检疫费等)均由卖方承担。
进口货物的检验. 卖方需要按照下述要求进行:
进口货物的检验. 投标方需要按照下述要求进行:
2.1 进口货物发货前,应对货物的质量、型号、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