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验收基本要求. 3.1 货物允许情况下,一般先连续空运转 8 小时,然后再进行负荷运行(无需进行空载运行的除外)。
3.2 负荷运行时,货物应连续运行 5天,每天连续 10 小时或长时间连续运行 40 小时。
3.3 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视作验收失败:
3.3.1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关键零部件损坏或重大故障;
3.3.2 一般性故障超过 2 次;
3.3.3 所有出现的维修调整,每次时间均不超过 90 分钟;所有维修调整时间的总和不超过总运行时间的 5 %;
3.3.4 更换的零部件货值不超过总货值的 3 %。
3.4 累计负载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到合同规定;
3.5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如果出现第三次验收失败,重新作价或退货;
3.6 终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
终验收基本要求. (1) 设备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期间只有当设备在批量生产状态下无重大缺陷发生,才允许对设备进行终验收;而一旦发生重大缺陷,还须进行重复试运行。
(2) 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视作验收失败:
1) 项目验收时,其参数无法满足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2)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关键零部件损坏或重大故障;
3) 一般性故障超过 2 次;
4) 更换的零部件货值不超过总货值的 1% 。
(3) 累计负载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到合同规定;
(4)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如果出现第三次验收失败,重新作价或退货;
(5) 终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
终验收基本要求. 2.1 测试设备能够满足买方测试车辆要求,其测量参数应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
2.2 对于每个测试项目,试验数据经测试验证并得到买方认可;
2.3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如果出现第三次验收失败,重新作价或退货;
终验收基本要求. 3.1 其参数应满足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3.2 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视作验收失败:
3.2.1 验收时,其参数无法满足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3.2.2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关键零部件损坏或重大故障;
3.2.3 一般性故障超过 2 次;
3.2.4 更换的零部件货值不超过总货值的 1 %。
3.3 累计负载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到合同规定;
3.4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如果出现第三次验收失败,重新作价或退货;
3.5 终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
终验收基本要求. 3.1 终验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3.1.1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三条内容所述的技术要求中的扭矩、载荷、精度、位移等参数应满足并提供第三方具有CNANS的检定证书。
3.1.2 性能试验重复性检验须满足要求,误差范围≤1%。
3.1.3 货物的油漆质量应饱满、有光泽,无掉漆、无色差、无“桔皮”等不良现象,若不满足此要求,终验收前须修补完好。
3.1.4 管路、线束等排布须整洁有序,满足现场5S管理要求。
3.1.5 安全保护应响应及时,需要设置急停按钮。
3.2 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视作验收失败:
3.2.1 预验收时,其参数无法满足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3.2.2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关键零部件损坏或重大故障;
3.2.3 一般性故障超过2次;
3.2.4 更换的零部件货值超过总货值的1%。
3.3 累计负载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不到合同规定;
3.4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如果出现第三次验收失败,重新作价或退货;
3.5 终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
终验收基本要求. 3.1 设备测量参数应满足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3.2 设备安装到24通道轴耦合台架,允许情况下,需连续运行30天,每天连续8小时或长时间连续运行240小时。
3.3 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视作验收失败:
3.3.1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关键零部件损坏或重大故障;
3.3.2 一般性故障超过2次;
3.3.3 更换的零部件货值超过总货值的1%。
3.4 累计负载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不到合同规定;
3.5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最多允许两次;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整改后重新验收,如果出现第二次验收失败,退货并赔偿招标方全部损失;
3.6 终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
终验收基本要求. 4.1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没有维修、更换零部件或元件行为;
4.2 所有出现的调整,每次调整时间均不超过20分钟;
4.3 所有调整时间的总和不超过总运行时间的5%;
终验收基本要求. 4.1 设备技术规格满足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4.2 对所有设备进行上电调试和带被试件运行。
4.3 对所有设备功能进行演示操作,包括对所有设备和传感器进行校准。
4.4 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视作验收失败:
4.4.1 设备验收时,其参数无法满足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4.4.2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关键零部件损坏或重大故障;
4.4.3 一般性故障超过2次;
4.4.4 更换的零部件货值超过总货值的1%。
4.5 累计负载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到合同规定;
4.6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如果出现第二次验收失败,退货并赔偿招标方全部损失;
4.7 终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
终验收基本要求. 4.1 负荷运行时,货物应连续运行 7 天,每天连续 24 小时,除用户方面因素外,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4.2.1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没有维修、更换零部件或元件行为;
4.2.2 所有出现的调整,每次调整时间均不超过60分钟;
4.2.3 所有调整时间的总和不超过总运行时间的10%;
4.2.4 累计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到合同规定;
4.2.5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
4.2.6 终验收通过后签署终验收报告(终验收报告以买方提供的签署完毕并盖章的《新增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转资单》为准),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
终验收基本要求. 5.1 采购人连续使用两周,进行系统的综合性检查。
5.2 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视作验收失败:
5.2.1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关键零部件损坏或重大故障;
5.2.2 一般性故障超过3次;
5.2.3 更换的零部件货值不超过总货值的1%。
5.3 终验收设备参数验证
5.3.1 对设备报告模板、原始数据内容进行确认,要求附有国际通用的标准ISO28580报告模板,并且可以导出测试过程数据、附加损失测试数据值原始数据。
5.3.2 设备安装调试、现场培训工作结束,性能满足技术要求后,方可进行设备的验收工作。设备终验收按照终验收清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