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1 计量单位 计量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7.1.2 计量方法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执行。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売出しの条件(オーバーアロットメントによる売出し) (1) 入札方式】
评审原则 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 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売出株式(オーバーアロットメントによる売出し) <欄内の数値の訂正> 「ブックビルディング方式」の「売出価額の総額(円)」の欄:「365,178,000」を「356,124,000」に訂正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本附加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会自动终止: (1) 主合同效力终止; (2) 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无意续保或本公司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3) 投保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4) 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注:在(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于保险单满期日二十四时自动终止。
代金の支払 発注者は、適正な請求書を受理後、原則として検収の翌月末までに代金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商务条款 序号 条款 商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