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不保什么 Clause in Contracts

不保什么. 这部分描述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 2.1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8;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或驾驶无合法有效 7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经过的保单年度数(不足一年的计为一年),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 8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用于治疗疾病的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9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标准。 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没有驾驶证驾驶;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 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 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7) 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相关事故是否属于“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形以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行驶证11的机动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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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百年鑫爱人生终身寿险条款

不保什么. 这部分描述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 2.1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年内 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8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被保险人酒后驾驶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6,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 驶证7的机动车8; 7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经过的保单年度数(不足一年的计为一年),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 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退还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 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用于治疗疾病的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9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标准5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道路交通法 规规定的标准10 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没有驾驶证驾驶;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 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 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7) 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相关事故是否属于“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形以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行驶证11的机动车12。 7 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没有机动车行驶证 (2) 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按时进行或通过安全技术检验; (3) 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相关事故是否属于“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情形以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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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百年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不保什么. 这部分描述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 2.1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8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7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8;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或驾驶无合法有效 7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经过的保单年度数(不足一年的计为一年),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 8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用于治疗疾病的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9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标准。 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没有驾驶证驾驶;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 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 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被保险人酒后驾驶9机动车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1机动车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12的机动车; (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 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 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 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 (7) 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相关事故是否属于“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形以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行驶证11的机动车12;6 基本保额为本合同保险费的计算基础,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7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用于治疗疾病的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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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险合同

不保什么. 这部分描述的是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 2.1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年内自杀,但被保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 证8的机动车9;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 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 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 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8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或驾驶无合法有效 7 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经过的保单年度数(不足一年的计为一年),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 8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用于治疗疾病的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9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的标准。 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 没有驾驶证驾驶;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 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 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 的机动车; (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0(本合同约定的经输血、因职业关系、因器官移植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除外); (7) 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相关事故是否属于“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形以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行驶证11的机动车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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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