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 本主险合同自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我们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2.1 投保人(以下简称“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2.2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后,自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单生效日(见释义)的 24 时起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单周年日(见释义)、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份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保险单生效日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周年日(见 9.1)、保单年度(见 9.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 9.3)和保单满期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计算。如当月无对应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2.1 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时,主合同的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2.2 如您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内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我们对本附加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 24 时开始,生效日以批注所载为准。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我们将及时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我们同意承保、收到首期保险费(适用于分期支付保险费情形) 或全部保险费(适用于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情形)后,自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单月份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保险单生效日为基础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如果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成立及生效日与主合同相同。如果投保人在主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以批注或附贴批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和保单满期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计算。如当月无对应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