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三达膜就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进展 样本条款

与三达膜就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进展. 根据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文件、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聘请的专项律师的访谈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发行人聘请的专项律师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以下简称“宝塔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了解到三达膜第一次报案事项涉及伪造公司印章及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公安机关均已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已将不予立案的决定告知三达膜。针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不予立案的决定,三达膜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成立,并已将结果告知了三达膜。 根据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聘请的专项律师与宝塔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的情况,三达膜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第二次报案,报案案由仍是侵犯其商业秘密相关事项,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了第二次报案。 根据 2022 年 2 月 21 日发行人聘请的专项律师与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沟通 的情况及 2022 年 2 月 22 日发行人律师与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沟通的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宝塔分局对第二次报案已决定不予立案并告知三达膜。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安机关对三达膜第二次报案已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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