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专项计划终止的相关安排 Clause in Contracts

专项计划终止的相关安排. 专项计划不因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解散、被撤销、破产、清算或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的解任或辞任而终止;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承继人或指定受益人以及继任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承担并享有《标准条款》的相应权利义务。 专项计划于以下任一事件(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终止事件”)发生且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议专项计划终止之日终止: (1) 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 40 年届满,且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未决议延长专项计划; (2) 专项计划被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被判决终止; (3) 由于法律或法规的修改或变更导致继续进行专项计划将成为不合法; (4) 实现专项计划全部处置,并完成处分分配; (5) 发生火灾、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政府征收等),使基础设施资产的运行情况或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决定终止专项计划; (6)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议认为需要终止专项计划的情况。

Appears in 3 contracts

Samples: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