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样本条款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1) 受托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单位净值及季度管理报告等。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1) 定期报告 A 季度报告 受托人应按季编制信托事务报告书,将本季度的信托计划资金管理报告、信托计划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本季度发生的重大事件具体分析、信托单位净值等内容于本季度结束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披露。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1)受托人在信托成立后每满 3 个月之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报告。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1) 定期报告 A 信托计划成立后五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应当就受益人人数与信托单位总份数等事项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对于受托人关联人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的情况应当在披露中予以专项说明。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1. 基金发售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14.2.1 受托人应在信托成立后,披露信托计划成立的时间、募集资金规模、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信托财产专户。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内,计划管理人应在每个兑付日的四个交易日前向基金管理人披露专项计划收益分配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专项计划的年度资产管理报告(或称资产管理报告),并于披露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监管机构要求),同时抄送对 计划管理人有辖区监管权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专项计划设立距报告期末不足 2 个月或 者每年 4 月 30 日之前专项计划所有挂牌证券全部摘牌的,计划管理人可以不编制资产管理报告。特别地,基于基础设施基金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要求计划管理人提前提供资产管理报告,但应提前预留合理期限;计划管理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通知的时限内提供。 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16.5.1 新时代信托按照本合同及相关规定的约定定期向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Related to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间

  • 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 服務費用 (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 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之百分之 (依甲方於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或決標時議定服務費率;如跨不同級距之費率,甲方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各級距之固定或決標時議定服務費率);其各階段分配比率如下: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 特別補償 第二十七条 当社は、前条第一項の規定に基づく当社の責任が生ずるか否かを問わず、別紙特別補償規程で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旅行者が受注型企画旅行参加中にその生命、身体又は手荷物の上に被った一定の損害について、あらかじめ定める額の補償金及び見舞金を旅行者に対して支払います。

  • 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8.0860 7.2774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9.1414 8.2273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8.6057 7.7451 经充分考虑华北制药的历史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2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30,804,72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实施完毕。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调整为 7.25 元/股。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其他服务 经乙方申请,为满足乙方业务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综合管理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担保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业务、外汇结售汇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业务价格标准。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