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内容 样本条款

业务合作内容. 1、 双方旨在围绕家庭娱乐应用持续创新,共同开发和实践家庭娱乐业务,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并聚焦于 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终端硬件、电视购物、游戏娱乐、海外业务等业务领域开展全面深入的业务合作。 2、 甲乙双方在 IPTV 业务领域已经形成良好合作的基础之上,加大业务推广力度,创新用户发展模式,突出各自资源优势,拟在渠道与品牌联合推广、用户规模超速发展、内容产品融合销售与推广、用户会员计划、终端集采定制计划等方面进入实质性合作讨论和紧密合作。 3、 双方在手机电视业务领域求同存异,利用各自渠道和现有业务框架和体系,进行植入式合作,并可依托各自主营业务模式,进行 融合项目的推进,共享手机用户多层次产品收益,并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双方拟围绕中国联通定制手机、客户端开发、流量经营、联名手机卡和独家品牌内容营销等进行深度合作。 (1) 甲乙双方以沃视频为主体进行客户端合作开发,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实现分省差异化版本。 (2) 甲乙双方围绕中国联通定制手机进行视频客户端内置合作,依托甲方流量资源与乙方产品资源合力打造联名手机卡,并借助双方渠道共同进行联名手机卡的发行和销售。 (3) 甲乙双方将分别利用各自在视频业务领域、品牌宣传领域优势,在推广、渠道、广告等多方面进行相互支撑,以进一步推动各自业务发展。 (4) 乙方作为甲方家庭娱乐业务的战略合作伙伴享有甲方通用流量批量采购同等条件下的最优折扣。 (5) 甲乙双方将围绕流量经营开展进一步的合作,双方拟在全国各省开展定向流量+视频客户端结合的分省业务合作。 4、 双方按照“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为主导方向,以互联网电视为基础产品,联合开展国际业务,共同开拓海外市场,发展具有典型性的用户,传播中华文化。甲乙双方将携手拓展互联网电视国际业务,甲方将充分利用自身的国际网络资源,提供国际视频业务发展所需的基础网络设施,包括 TV 业务传输平台、系统运营所需 IDC 资源、CDN 网络等,乙方提供能代表中国文化特质的内容产品和符合当地文化背景和市场准入的互联网电视服务节目内容,负责内容运营管理与播控平台以及相关节目的制作运营团队等。双方各自投入自身优势资源,在全球网络电视市场推广中共同培育、发展、共享市场成果。 5、 双方联合运营开发集约化产品服务,在中国联通国内经营区 (1) 双方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在甲方已经确立的中国联通TV 增值业务运营中心(视频公司)加强紧密合作,开展包括用户、渠道、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联合运营。 (2) 双方将在业务深化基础上,考虑在时机成熟之际,开展资本与股权方面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持有股权,以及共同投资全新的业务创新板块等方式。 6、 双方在互联网电视和宽带产品服务所需要的终端硬件上进行多层次和灵活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终端集采和定制终端产品等。 (1) 利用乙方在内容整合服务上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甲方将在终端机顶盒采购、定制终端上优先考虑乙方,争取较大的份额,以利于业务的快速规模化推广和部署实施。 (2) 甲乙双方围绕 IPTV 智能电视一体机终端业务开展深度合作,依托甲方渠道和推广资源以及乙方智能电视一体机终端及内容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联合推广 IPTV 智能电视一体机。 (3) 双方以业务创新为导向,共同推动多层次整合定制机顶盒和终端硬件的合作。 7、 双方在电视购物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乙方电视购物平台全面引入甲方产品及服务,双方将在电视购物上进行紧密的业务合作、渠道拓展和线下推广等活动。 8、 双方在“娱乐+”战略的前提下,加大双方在游戏娱乐领域的拓展与合作,聚焦在家庭娱乐领域进行深耕细作。 (1) 双方在游戏娱乐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乙方将为甲方手机平台提供多款热门的手机游戏产品,双方将基于甲方手机平台合作开展游戏业务。 (2) 双方共同合作对 PC 及手机游戏进行孵化,共同为 PC 及手机游戏创业者提供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及办公场所和配套基金,以孵化 爆款级游戏产品,进一步推动双方在游戏娱乐领域的市场拓展。
业务合作内容. 1、 战略合作时间: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 2、 预估采购金额:根据2022年5月份3.2mm光伏玻璃市场均价测算,预估本次合作总金额约为20.21亿元(含税)。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产品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 3、 预估采购量原则上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甲方除因为不可抗力及乙方质量问题,以及因为下游市场需求骤减导致的停产、减产等需求减少的情形外,原则上应当按照预估采购量进行采购。乙方除因不可抗力窑炉冷修、产线改造外,原则上应当保证对甲方实际采购需求的及时供应。如甲方需求数量超出预估采购量,双方友好协商。
业务合作内容. 1、 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定制开发和生产制造“咕咚”品牌运动手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甲方向乙方采购总金额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的“咕咚”品牌运动手表;具体数量及金额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如因甲乙双方均知悉的原因导致甲方采购数量及金额不能完成,乙方谅解甲方并允许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 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运动手表领域的开发、制造、质量管控及供应链优化。 3、 在交付采购阶段,甲方以未来 6 个月采购量预测和提前 3 个月下达订单的方式指导乙方的备料和交付。 4、 双方根据业务需求开展的更广泛领域的其他合作。
业务合作内容. 目标公司基于本次增资所获资金进行扩产的新增产能(五万吨磷酸铁锂扩产项目)的产品应优先用于供应宁德时代及其指定的主体, 并在保证宁德时代需求的前提下自主开展对外销售业务。 目标公司未来考虑合资、合作等形式建设磷酸铁锂工厂,宁德时代就该等合资、合作享有与目标公司优先合作的权利。
业务合作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收费 1 河北邢台大型超算中心智慧产业集群一期、二期的总体策划、选址、规划、立项与可行性研究; 8,500 万元 2 数字智慧产业运营中心-大数据可视化门户及物联网智慧社区高仿真 可视化管理指挥中心,建筑面积约 2000 平方米,服务内容涵盖:室内设计、室内装修、智能化集成实施;
业务合作内容. 1、 双方旨在围绕家庭娱乐应用持续创新,共同开发和实践家庭娱乐业务,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并聚焦于 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终端硬件、电视购物、游戏娱乐、海外业务等业务领域开展全面深入的业务合作。 2、 甲乙双方在 IPTV 业务领域已经形成良好合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突出各自资源优势,在品牌联合推广、渠道用户发展、内容融合运营、用户会员计划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 3、 双方在手机电视业务领域,拟围绕流量经营、联名手机卡和独家品牌内容营销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4、 双方按照“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为主导方向,以互联网电视为基础产品,联合开展国际视频服务业务,共同开拓海外市场,传播中华文化。 5、 乙方与甲方在各专业化领域进行全方面合作。 6、 甲乙双方围绕 IPTV 智能电视机终端开展深度合作,依托甲方渠道和推广资源以及乙方智能电视机终端及内容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联合推广IPTV 智能电视机。 7、 双方在电视购物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乙方电视购物平台全面引入甲方产品及服务,双方将在电视购物上进行紧密的业务合作、渠道拓展和线下推广等活动。 8、 双方在“娱乐+”战略的前提下,加大双方在游戏娱乐领域的拓展与合作,聚焦在家庭娱乐领域进行深耕细作。 9、 双方在 IPTV 广告、大数据营销、非视频类文化娱乐增值产品方面开展合作。 10、 双方在翼支付、账号经营、会员积分兑换等方面探讨合作模式。 11、 双方针对乙方提供的 IPTV 内容及应用推广,联合开展全国性营销活动,每年不少于 2 次。
业务合作内容. 1、 传统保险业务推介。 (1) 甲方自有资产及员工保险保障 甲方的自有资产、相关责任及高管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员工意外伤害、短期健康类、机动车辆等保险产品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由乙方提供保险服务。 乙方应设立专门的服务小组,提供合理的承保方案和优质的服务。 (2) 甲乙共同合作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开发风险管理产品及解决方案对客户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处理,以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和减少灾害事故损失,通过防灾防损服务,为客户提供专属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乙方在给客户提供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甲方的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 双方各自发挥在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方面优势,共同为智慧城市建设、城市风险管理提供专业服务。 2、 市场拓展、客户服务资源共享。 (1) 合作提供综合风险管理服务、联手拓展市场空间 甲、乙双方有着各自优秀的风险管理产品及相应资源,基于为客户提供综合风险管理服务理念和业务协同拓展的思路,双方可紧密协作,联手拓展市场机会。 甲、乙双方为加强协同,共同服务客户,可持续探索优化合作模式,乙方的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职场在安防设备采购方面优先考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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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 to 业务合作内容

  •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内容 1 交货期(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 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采购人验收,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2 交货地点: 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 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9 月 4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 合同期限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 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