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 样本条款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签订. 1.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合同签订. 1、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书面通知中标人,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合同签订. 1.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在中国重汽e采通平台公布中标结果,并发送中标通知。
合同签订.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持中标通知书与用户签订技术和服务协议后再和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作为签订技术和服务协议、合同订立的基础。
合同签订. 6.1 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七条。
合同签订. 1.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在重汽e采通平台公布中标结果,并发送中标通知。
合同签订. 第七十七条 各市场成员应当根据交易结果或者政府下达的计划电量,参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购售电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电力交易机构。购售电合同中应当明确购电方、售电方、输电方、电量(电力)、电价、执行周期、结算方式、偏差电量计量、违约责任、资金往来信息等内容。
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成交金额、服务要求及标准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