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转移及完成情况. 自 2015 年 6 月开始,所有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 理系统的合同均由杭可科技签订;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各被重组方不再从事新的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相关业务。但被重组方仍有部分已签订的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业务合同未完成后续服务及后续收款,2016 年 12 月 28日杭可科技与杭可仪器、杭可精密仪器和通用电测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杭可科技购买被重组方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与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相关 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发出商品(及相应的预收款项),合计 898.6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