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业绩补偿的方式 Clause in Contracts

业绩补偿的方式. 如果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当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则和谐光电、NSL 应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未实现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预测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各自认购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内华灿光电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和谐芯光、 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当年度在承诺年度内取得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和谐芯光、NSL 同意,如果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如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和谐芯光、NSL 补偿上限为和谐系芯光、NSL 在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转增导致的和谐芯光、NSL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期结束时,华灿光电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即使用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相同的方法,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确认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是否存在减值损失。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和谐芯光、NSL 应给予华灿光电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另行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另行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和谐芯光和 NSL 根据其本次重组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分担上述另行补偿股份义务。 如果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另行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若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另行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华灿光电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NSL 0, NSL 0

业绩补偿的方式. 如果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当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则和谐光电、NSL 应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未实现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预测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各自认购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内华灿光电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和谐芯光、 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当年度在承诺年度内取得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和谐芯光、NSL 同意,如果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如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和谐芯光、NSL 补偿上限为和谐系芯光、NSL 在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转增导致的和谐芯光、NSL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期结束时,华灿光电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即使用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相同的方法,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确认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是否存在减值损失。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和谐芯光、NSL 应给予华灿光电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另行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另行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和谐芯光和 NSL 根据其本次重组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分担上述另行补偿股份义务。 如果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另行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若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另行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华灿光电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 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NSL 0

业绩补偿的方式. 如果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当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则和谐光电、NSL 应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未实现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预测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各自认购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内华灿光电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和谐芯光、 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当年度在承诺年度内取得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和谐芯光、NSL 同意,如果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应就股份不 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如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和谐芯光、NSL 补偿上限为和谐系芯光、NSL 在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转增导致的和谐芯光、NSL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期结束时,华灿光电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即使用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相同的方法,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确认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是否存在减值损失。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和谐芯光、NSL 应给予华灿光电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另行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另行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和谐芯光和 NSL 根据其本次重组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分担上述另行补偿股份义务。 如果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另行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应就股份不足 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若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另行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华灿光电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NSL 0

业绩补偿的方式. 如果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当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则和谐光电、NSL 应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未实现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预测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各自认购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内华灿光电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和谐芯光、 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当年度在承诺年度内取得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和谐芯光、NSL 同意,如果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应就股份不 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如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和谐芯光、NSL 补偿上限为和谐系芯光、NSL 在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转增导致的和谐芯光、NSL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期结束时,华灿光电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即使用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相同的方法,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确认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是否存在减值损失。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和谐芯光、NSL 应给予华灿光电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另行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另行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和谐芯光和 NSL 根据其本次重组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分担上述另行补偿股份义务。 如果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另行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应就股份不足 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若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另行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华灿光电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NSL 0

业绩补偿的方式. 如果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当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则和谐光电、NSL 应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未实现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应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未实现的净 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预测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各自认购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内华灿光电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和谐芯光、 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当年度在承诺年度内取得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和谐芯光、NSL 同意,如果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如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和谐芯光、NSL 补偿上限为和谐系芯光、NSL 在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转增导致的和谐芯光、NSL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期结束时,华灿光电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即使用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相同的方法,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确认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是否存在减值损失。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和谐芯光、NSL 应给予华灿光电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另行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另行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和谐芯光和 NSL 根据其本次重组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分担上述另行补偿股份义务。 如果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另行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若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另行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华灿光电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业绩补偿的方式. 如果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当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则和谐光电、NSL 应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未实现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预测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各自认购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内华灿光电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和谐芯光、 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当年度在承诺年度内取得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和谐芯光、NSL 同意,如果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如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和谐芯光、NSL 补偿上限为和谐系芯光、NSL 在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转增导致的和谐芯光、NSL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期结束时,华灿光电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即使用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相同的方法,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确认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是否存在减值损失。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和谐芯光、NSL 应给予华灿光电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另行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应给予华灿光电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另行补偿按以下 公式计算确定: 另行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和谐芯光和 NSL 根据其本次重组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分担上述另行补偿股份义务。 如果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另行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若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另行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华灿光电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业绩补偿的方式. 如果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当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则和谐光电、NSL 应以其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就未实现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预测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各自认购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内华灿光电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和谐芯光、 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当年度在承诺年度内取得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 和谐芯光、NSL 同意,如果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如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和谐芯光、NSL 补偿上限为和谐系芯光、NSL 在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转增导致的和谐芯光、NSL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的上限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期结束时,华灿光电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即使用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相同的方法,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确认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是否存在减值损失。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和谐芯光、NSL 应给予华灿光电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另行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另行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和谐芯光和 NSL 根据其本次重组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分担上述另行补偿股份义务。 如果和谐芯光、NSL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其对华灿光电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行约定的另行补偿义务的,和谐芯光、NSL 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应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另行补偿股份数—已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若华灿光电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另行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华灿光电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和谐芯光、NSL 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灿光电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另行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在扣除已支付税负后的剩余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华 灿光电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NSL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