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的声明和保证 样本条款

买方的声明和保证. 就本协议项下资产转让事宜,买方特此声明与保证: 6.1.1 买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拥有签署、履行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权利,并已就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完成了所有内外部决策或审批手续,买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与由其签署的任何已生效的协议约定的义务相冲突。买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都是合法、有效且对买方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予以强制执行。 6.1.2 买方已就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进行了买方认为充分和必要的研究及就此取得了充分和必要的专业咨询意见,该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适用于本交易、本协议资产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及对资产的管理和执行,并且接受由于不熟悉该等法律、法规而引发的任何风险。 6.1.3 买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卖方已就标的资产的现状及风险向买方做出全面、充分的披露和说明。买方作为审慎的购买者,已审阅卖方所提供的资产 文件的复制件、扫描件或原件并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并对标的资产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存在的诉讼纠纷、实现权益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全面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自行估计资产的回收可能性,独立判断标的资产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独立做出签署本协议的决定,并未依赖卖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买方完全知悉并承诺愿意接受并有能力承担本协议项下资产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 6.1.4 买方确认,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卖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外,卖方未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资产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亦未对买方的预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6.1.5 买方确认,卖方未对下列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有效性做出任何声明、保证与承诺: (1) 由义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给卖方的或非由卖方准备和制作的文件和其他资料及其所陈述的事实; (2) 为供买方参考之目的而由卖方准备和提供的有关标的资产的资产清单、任何尽职调查信息或法律意见书; (3) 资产文件中关于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贷款分类划分的内容。买方进一步确认,本协议一经签署,买方即不得以转让债权虚假为由主张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或申请撤销,亦不得向卖方主张赔偿责任。 6.1.6 买方确认,买方就本协议项下资产的任何部分或者全部无权要求卖方回购、剔除或者替换。买方无权就本协议项下资产向卖方提出调整、退还、替换、相应减少转让价款、不支付或延迟支付转让价款、终止或暂缓履行本协议及/或任何其他类似请求。 6.1.7 买方不因影响本协议项下资产的处置及处置所得的任何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义务人的主体状态发生变化、义务人现时及将来无偿付能力、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相关政策的不利变化等,向卖方行使任何追索的请求权及其他相类似的请求权。买方亦承诺不可更改地放弃追索权。买方承诺,若向第三方转让全部 或部分标的资产,将通过对第三方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方做出相同的承诺。买方承诺并确认,自基准日起,在相应的交割发生的前提下,若因任何除卖方和买方之外的第三方就任何本协议项下资产向卖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致使卖方承担责任或造成卖方损失,买方将给予卖方及时足额的补偿。 6.1.8 买方承诺并确认,本协议生效后,买方不得以任何事由、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点以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部门为对象提起任何诉讼或仲裁,买方亦不可变更地放弃此等诉权。买方亦承诺,若买方向第三人转让全部或部分本协议项下资产,将通过对第三人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人做出与买方此承诺相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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