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募集期单位净值为1元,募集期认购价格采用募集期单位净值 样本条款

产品募集期单位净值为1元,募集期认购价格采用募集期单位净值. 产品采用金额认购规则,即认购以金额确定投资者对应的产品份额。
产品募集期单位净值为1元,募集期认购价格采用募集期单位净值. 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可以对本产品进行申购、追加、撤单,销售机构有权在投资者指定账户中对相应资金进行冻结或通过相关支付渠道(如有)划转,具体以销售机构实际处理为准,产品管理人将在申购确认日对上述申购及追加申请进行确认和划款。
产品募集期单位净值为1元,募集期认购价格采用募集期单位净值. 产品采用“确定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每份产品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可以对本产品提交申购申请,相应投资资金将在投资者指定账户中实时冻结或扣划(具体以代销机构展示规则为准),产品管理人将在申购受理日对上述申购申请进行处理,投资者实际申购金额以产品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将于申购确认日内划款。
产品募集期单位净值为1元,募集期认购价格采用募集期单位净值. 产品开放日,投资者可以对本产品进行申购、追加、撤单,销售机构有权在投资者指定账户中对相应资金进行冻结或通过相关支付渠道(如有)划转,具体以销售机构实际处理为准,产品管理人将在申购受理日对上述申购申请进行处理,投资者实际申购金额以产品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产品管理人将在申购确认日(申购交易时间规则如下表所示)对上述申购及追加申请进行确认和划款。 每个交易所工作日0:00-15:00 发起当日 受理日后第三个交易所工作日 每个交易所工作日15:00-24:00 发起日下一交易所 工作日 受理日后第三个交易所工作日 非交易所工作日0:00-24:00 发起日下一交易所 工作日 受理日后第三个交易所工作日 具体申购发起时间以销售机构展示。
产品募集期单位净值为1元,募集期认购价格采用募集期单位净值. 产品申购开放日,投资者可以对本产品进行申购、追加、撤单,销售机构有权在投资者指定账户中对相应资金进行冻结或通过相关支付渠道(如有)划转,具体以销售机构实际处理为准,产品管理人将在申购开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申购确认日)对上述申购及追加申请进行确认和划款。 非产品申购开放日的其他时间,投资者可以对本产品进行申购、追加、撤单,销售机构有权在投资者指定账户中对相应资金进行冻结或通过相关支付渠道(如有)划转,具体以销售机构实际处理为准,产品管理人将在申购申请发起日后第二个工作日(申购确认日)对上述申购及追加申请进行确认和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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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 別 紙 競争に参加する者に必要な事項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 未盡事宜 本服務條款約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銀行相關業務規定及一般金融機構慣例辦理。

  • 补充条款 承包人须做工程施工所需的维护、安全等工作,应加强设置安全防护网、围栏等工作。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 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长沙银行金芙蓉“2023 年长福净值 06 期”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 2023056 登记编码 本产品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是 C1086223000047 ,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该产品信息。 理财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封闭式净值型 发行方式 公募 产品管理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 风险评级 根据长沙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属于[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产品 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 果为准。 适合 客户类型 经长沙银行风险评估,本产品适合[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 ■]个人投资者和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购买。 产品期限 630 天 发行规模 本产品发行规模下限为 2000 万份,上限为 100000 万份。 产品认购期 2023 年 06 月 22 日—2023 年 06 月 28 日。长沙银行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长沙银行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长沙银行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当在本理财产品的成立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份额。 认购方式 在理财产品认购期内,投资人可通过长沙银行营业网点,以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认购。

  •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 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