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马河大厦 (合资期 1986-01-3 1 至 2021-12-3 1) 原持股比例为直接持有 50%,香港新继企业 有限公司持有 30.05%,新加坡置业管理(私 人)有限公司 19.95%。2021 亮马河大厦(酒店部分 样本条款

亮马河大厦 (合资期 1986-01-3 1 至 2021-12-3 1) 原持股比例为直接持有 50%,香港新继企业 有限公司持有 30.05%,新加坡置业管理(私 人)有限公司 19.95%。2021 亮马河大厦(酒店部分. 由首旅集团与合资方各持 50%酒店产 权,并由首旅集团与合资方共同管理。首旅酒店管理或注入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合资到期日为 2020 年10 月6 日)。合资期满后,首旅集团将向亮马河大厦董事 会提议将亮马河大厦交由首旅 由于亮马河大厦的合资到期问题尚未解决,现正在就该问题与合资方积极协商中。2021 年 4 月 1 日,亮马河大厦的合资到期日延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由于亮马河大厦的合资到期问题尚未解决,现首旅集团正在就该问题与合资方积极协商中,并计划于相应业务和资产处理、分配和承继等问题达成一致后,一并协商确定管理公司 首旅集团无法单方决定将亮马河大厦(酒店部分)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首旅集团将于本说明及承诺出具之日起 3 个月内,将亮马河大厦(酒店部分)交由首旅酒店或其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提交给亮马河大厦的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若亮马河大厦董事会通过将亮马河大厦(酒店部分)交由首旅酒店或其 下属公司管理的议案,则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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