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为 样本条款
付款方式为. 采用挂账付款结算方式,付款账期为三个月,付款方式为六个月期限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方式为. 竞得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签订转让协议之前付清转让款。
付款方式为. 半年期商业汇票 。
付款方式为. 安置房基础工程全部完成后 15 日内,甲方 向乙方预付总价款的 20%;
付款方式为. 电汇 。
1.2.1 设备到货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单,乙方提供含税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依照公司财务制度审核无误挂账后次月支付95%。
1.2.2 剩余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待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经甲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 30 日内支付;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扣除。
付款方式为. □ 银行转账 □ 支票 □ 其他 。
付款方式为. 本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均需要中标施工单位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在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将中标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中标施工单位;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在中标人送到项目业主指定的位置并经项目业主和高峰镇政府核查确定后,支付本项目工程中标价的50%;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报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在上级补助款到位后,中标人缴纳本项目中标价的3%给项目业主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业主将工程中标价剩余部分付给中标施工单位,中标人缴纳的质保金在保修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给中标施工单位。
付款方式为. 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如支付现汇,需扣除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贴息)。
付款方式为. 本工程为全垫资工程,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扣除总造价3%的质量缺陷保证金后,余下的工程款待交通局补助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质量缺陷保证期满一年后无息退还质量缺陷保证金。
付款方式为. 电汇。 甲方每提出维修请求后,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设备维保,验收合格后形成记录。每3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经财务审核无误后挂账,次月支付100%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