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委任書. 一、(申請人名稱)(以下簡稱「本公司」),係依中華民國或其他國家法律籌組設立且現仍合法存續之公司,設址於○○,為申請參與「宜蘭縣羅東轉運站增建營運移轉(ROT+OT)案」(以下簡稱「本計畫」)之審核,謹此授權(受任人)為本計畫之全權代理人,有權為本法人向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主辦機關」)提出申請文件參與本計畫甄審及處理本計畫甄審、協商、議約、簽約及其他相關之一切事宜。
代理人委任書. 8. 債信能力聲明書
代理人委任書. 一、 (申請人)○○ 以下簡稱「本公司」,係依中華民國法律籌組設立且現仍合法存續之公司,設址於○○,為申請參與○○案(以下簡稱「本計畫」)之甄審,謹此授權 ○○為本計畫之全權代理人,有權為本公司向○○(以下簡稱「主辦機關」)提出申請文件參與本計畫甄審及處理本計畫甄審、協商、議約、簽約及其他相關之一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