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受益人的理论信托收益计算方式. 在本信托计划信托利益分配时,优先受益人优先获得理论信托收益分配的权利,基于本信托计划的投资运用方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托财产需要承担 的税费水平,优先受益人的最高目标年化信托收益率为 6%/年。受托人并不保证优先受益人未来能够获得的实际收益与按该收益率计算的优先受益人可获得的最高目标年化收益完全一致,同时,受托人不承诺最低收益,不保证初始投资的优先信托资金不受损失。 优先受益人的理论信托收益按日计提(自项目成立资金到账日起息),并于每个自然半年末月 20 日及信托终止日之后支付截止至该自然半年度相对应已 计提但未支付的优先受益人信托收益(含 20 日)。 每日应计提的优先受益人最高目标信托收益=优先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1 元×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