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费用 样本条款

住宿费用. 指由指定机构制定的行程安排产生的被保险人、一名陪同人员和活体捐献人(仅限发生活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情况下)在治疗所在地不超过投保人选择的保险计划所列标准的酒店的标准间住宿所产生的费用,但不包括酒店用餐和其他酒店附带费用。 酒店的选择将视当地酒店情况而定,一般安排在距离医院或主治医师 10 公里范围以内。本公司将直接给付该住宿费用给提供住宿服务的相关机构。
住宿费用. 本项责任承担被保险人、陪同人员、活体器官捐赠者和活体器官捐赠者的一名陪同人员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中国以外国家和地区产生的由授权服务提供商安排的住宿费用。保险人承担活体器官捐赠者的住宿费用,仅限于被保险人需要进行活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且为了进行活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而前往治疗地的情况。
住宿费用. 学生在爱久公寓居住期间应当在每学年初按照学校公布的标准交纳住宿费用。
住宿费用. 本项责任承担被保险人及其一名陪同人、活体器官捐赠者及其一名陪同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中国境外产生的由我们授权的服务供应商安排的住宿费用。当就诊的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可安排两名陪同人(须为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我们承担活体器官捐赠者及其一名 陪同人的住宿费用,仅限于被保险人需要进行活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且为了进行活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而前往治疗地的情况。 欲前往中国境外治疗地进行治疗的疾病须符合本保险条款“2.5 特定疾病”所描述的疾病中的一种,且治疗方案须经我们授权的服务供应商批准。由我们授权的服务供应商根据已批准的治疗方案安排酒店住宿,并将行程安排提前书面告知被保险人,以便被保险人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必要的个人安排。我们授权的服务供应商还将根据治疗结束日期和治疗医生的意见,确定适合被保险人的返程日期。 未经我们授权的服务供应商认可的、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自行作出的住 宿安排产生的费用或被保险人变更我们授权的服务供应商告知的酒店或安排的住宿日期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我们不予承担。
住宿费用. 本项责任承担被保险人、一名陪同人和活体器官捐赠者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国外产生的住宿费用。我们承担活体器官捐赠者的住宿费用,仅限于被保险人需要进行活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且为了进行活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而出国的情况。 欲出国进行的治疗须符合“2.2 保障的治疗”中的一种,且治疗方案须经 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批准。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根据已批准的治疗方案安排酒店住宿,并将行程安排提前书面告知被保险人,以便被保险人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必要的个人安排。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还将根据治疗结束日期和治疗医生的意见,确定适合被保险人的返程日期。 对于被保险人或任何可以代表被保险人的第三方自行作出的住宿安排产 生的费用,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变更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告知的酒店或住宿日期的,需自行承担或补偿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新住宿安排的相关费用,但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认可的因治疗原因必须的变更除外。 我们承担的住宿安排包括:
住宿费用. 本项责任承担被保险人及 1 名陪同人员(若被保险人年龄为 0-14 周岁,可安排最多 2 名陪同人员,且其中至少一位陪同人员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海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本保险条款“第三十五条”中的“海外先进疗法适应症临床评估及治疗、保险金赔付”约定的适应症评估及治疗期间的住宿费用。 保险人或保险人授权的第三方服务商会根据被保险人病情为被保险人推荐并安排指定医疗机构以及就医行程,并将行程安排提前告知被保险人,以便被保险人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必要的个人安排。未经保险人认可的、因被保险人或其陪同人员自行做出的住宿安排所产生的费用,或因被保险人变更保险人或保险人授权的第三方服务商告知的住宿安排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险人不予承担。保险人不承担除住宿费以外的酒店用餐费用、因升级房间所产生的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住宿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罹患恶性肿瘤,被保险人和一位陪同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前往中国大陆以外地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宿费用。 本项保障内容中涉及住宿费用的安排需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符合本公司治疗方案授权书的约定范围。本公司或授权服务商将根据治疗方案授权书的约定安排住宿并提前告知被 保险人,以便被保险人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必要的个人安排。 本公司承担的住宿费用以当地4星级或相当于4星级酒店的双人房或双床房为限。
住宿费用. 指被保险人、陪同人和发生移植情况下的活体器官捐赠者或骨髓捐赠者,前往初步医疗诊断证明中明确的境外医疗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癌症进行治疗而在境外产生的住宿费用。住宿安排限酒店的双人房 或双床房。本公司以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住宿费用分项给付限额或限制为限承担给付责任。所有住宿安排须由授权服务供应商作出,对于被保险人或任何代表被保险人的第三方自行作出的住宿安排产生的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 被保险人和发生移植情况下的活体器官捐赠者或骨髓捐赠者可分别安排陪同人,本公司承担以下陪同人的住宿费用: 1. 当境外就医的被保险人是成年人的,本公司最多可承担其 1 名陪同人的住宿费用,当境外就医的被 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本公司最多可承担其 2 名陪同人(仅限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宿费用; 2. 当发生移植情况下的活体器官捐赠者或骨髓捐赠者是成年人的,本公司最多可承担其 1 名陪同人的 住宿费用,当发生移植情况下的活体器官捐赠者或骨髓捐赠者是未成年人的,本公司最多可承担其 2名陪同人(仅限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宿费用。
住宿费用. 每学期 NT$7,950 元三、其它相关费用
住宿费用. 本项责任承担被保险人及陪同人员在特定地区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本保险条款“3.3.4 海外特定疗法适应症临床评估及治疗、保险金赔付”约定的海外特定疗法适应症临床评估及治疗期间的住宿费用。 我们会根据被保险人病情为被保险人推荐并安排指定医疗机构以及就医行程,并将行程安排提前告知被保险人,以便被保险人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必要的个人安排。未经我们认可的、因被保险人或其陪同人员自行做出的住宿安排所产生 的费用,或因被保险人变更我们告知的住宿安排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我们不予承担。我们不承担除住宿费以外的酒店用餐费用、因升级房间所产生的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住宿费用的赔付标准如下: a) 住宿标准为 3 星或 4 星酒店双人标准间。 b) 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我们最多承担 30 日的住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