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证友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样本条款

佛山市证友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8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与深圳市前海和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友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和星信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佛山市证友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该并购基金目标规模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自有资金投资 15,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占认缴出资额的 30%。截至目前,公司并未实际出资。 根据《佛山市证友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目的为:对金融电子、金融信息服务、IDC 云计算及智慧城市建设等产业链相关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实现资本增值。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人的出资需于 2038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全体合伙人委托深圳市前海和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此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合伙协议中已约定实缴出资的期限(203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并未承诺于该合伙企业具体投资项目时履行出资义务。 目前,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商议拟终止投资并注销该合伙企业,公司将按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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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款の変更 当社は、この約款を変更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この場合には、料金その他の提供条件は、変更後の約款によります。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基準単価 基準単価は、平均燃料価格が 1,000 円変動した場合の値とし、別表に定めるものとします。

  •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业务模式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业务模式分为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形式的融资服务,业务占比以售后回租为主。

  • V2 V = V1 × ――― V :月次繰越ガス量 V1:過不足ガス量 V2:過不足ガス量が月別受入ガス量の5パーセントを超える託送供給依頼者の月次繰越ガス量の合計

  • 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Ⅷ その他 使用場所への立ち入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