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价与支付 样本条款
作价与支付. 上海华舟根据 2015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初步估值为 1.75 亿元。其最终估值,有待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华舟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 上海里索以现金方式受让丙方持有的上海华舟 9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崔汉生先生将继续持有上海华舟 10%的股权。
作价与支付. 上海里索整体评估价值(含上海华舟、“新和心”)为 32,187.50 万元。 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 25,750 万元向上海里索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上海里索 80%的股权。 上海里索使用公司的增资款,以 15,750 万元收购上海华舟 90%的股权、以 9,000 万元收购“新和心”公司 60%的股权,剩余 1,000 万元自用。
作价与支付. 在“老和心”2015 年度净利润为 1,000 万元时(对“老和心”公司业绩进行模拟合并),“新和心”设立时估值为 9,000 万元。该估值将根据审计结果按比例进行调整,并经三方签字确认。 以 9,000 万元估值为基础,乙方将以 3,000 万元受让“新和心”股东股权,并向“新和心”增资 6,000 万元。上述操作后,乙方获得和心诺泰 60%的股权、 MDJ60%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