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須知. 立約人應妥善保管晶片金融卡及密碼,並明確瞭解所有憑晶片金融卡及密碼進行消費扣款之交易,均視同本人所為,與憑存摺及填具取款憑條加蓋原留印鑑之提款,具同等效力。 立約人停止使用晶片金融卡消費扣款功能者,應向貴行提出申請註銷晶片金融卡之消費扣款功能後,始生終止效力。 立約人使用晶片金融卡於實體或虛擬之特約商店,進行消費扣款、退費或取消交易時,應自行留存交易紀錄,以供核對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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