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使用須知 Clause in Contracts

使用須知. 立約人應妥善保管晶片金融卡及密碼,並明確瞭解所有憑晶片金融卡及密碼進行消費扣款之交易,均視同本人所為,與憑存摺及填具取款憑條加蓋原留印鑑之提款,具同等效力。 立約人停止使用晶片金融卡消費扣款功能者,應向瑞興銀行提出申請取消晶片金融卡之消費扣款功能並辦妥申請手續後,始生終止效力。 立約人使用晶片金融卡於實體或虛擬之特約商店,進行消費扣款、退費或取消交易時,應自行留存交易紀錄,以供核對之用。 立約人消費扣款指定帳戶之可用餘額,不足支付消費帳款或消費帳款逾本(第伍)節第五條第二項約定限額時,瑞興銀行並無扣款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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