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样本条款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总承包项目招标及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等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事项已经公司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2019 年末,公司票据保证金余额 86,932.38 万元,其中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对应保证金 77,907.10 万元,票据池业务质押票据到期托收自动转为保证金 6,290.46 万元,预存未使用保证金 2,623.14 万元,保证金账户结息 111.30 万元。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广东爱旭)、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爱旭)和天津市(天津爱旭),公司票据保证金均存放于在上述三地开立的银行账户,且与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2. 公司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有效,开户资料及与银行签署的协议未约定与关联方的资金共管、归集或占用条款;公司银行账户记录完整,应付票据信息与信用报告记载的信息一致,公司未发生与关联方的异常资金流水; 3. 中介机构通过进行内控测试,检查资金流水、信用报告、开户清单、银行协议及关联方相关资料,执行函证及分析性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在与大股东、关联方存在资金共管、归集或占用等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达浦宏上述股票质押融入资金用于支付并购价款,浦科投资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被动减持风险。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此次游族网络签署《三体》系列著作权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全部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游族网络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与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 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3、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本次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 上述事项有助于公司保证主要原材料PTA供应的安全稳定、保证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华润材料本次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就“9•5”事故,大自然未被刑事侦查,不存在被刑事侦查的风险。 2、 时任大自然安全员被刑事立案侦查。2020 年 7 月 23 日,贵阳市白云区检察院已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大自然安全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全过程已履行完毕。 3、 结合调查报告、事故通报、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等综合判断,上述安全事故未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