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的投保 样本条款

保险产品的投保. 当您投保保险产品时,我们需要收集您的投保信息,以便协助您与我们订立保险合同。这些信息主要包括:投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手机 号,被保险人的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是否有社保及病症(购买保险的健康告知)及其他投保所需的必要信息。如果您拒绝提供此类信息,我们将无法完成相关保险产品的承保服务。在为非您本人投保的情况下,您需确保您已取得被保险人授权同意向我们提供其个人信息并确认与被保险人关系正确提供,存在可保利益。 如果您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投保我们的产品,我们会和保险中介机构共享您的部分信息。这些信息主要包括:投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手机号,被保险人的真实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是否有社保及病症(购买保险的健康告知),保险合同编号、保险合同状态、投保时间、保费金额、产品名称、产品代码及其他与保险合同相关的信息。
保险产品的投保. 当您投保保险产品时,我们需要收集您的投保信息,以便协助您与我们订立保险合同。这 些信息主要包括:

Related to 保险产品的投保

  • 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 如何退保 5.1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您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所交保险费的发票。自我们收到前述材料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 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 合同档案的建立 1.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 基本信息 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投资合作机构信息请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概述”。 2.

  •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 “△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 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