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样本条款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我们支付保险费。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在每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对应各期的保险费。 选择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到期未支付保险费的,您应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的 60日内支付当期保险费。上述60日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未在上述60日内支付当期保险 费,则本合同自上述60日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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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装要求 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 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 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拥有 79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 64 家境内子公司,15 家境外子公司。另外,发行人共拥有 5 家直接参股公司,35 家分支机构。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对外投资变化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 用語の意義 第3条 この規則における主な用語の意義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とおりとする。

  •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并在本合同上载明。 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我们支付保险费。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您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在每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对应各期的保险费。 4.2

  •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爱尔创股份外,顾宁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