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交费金额、交费期间和交费方式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样本条款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交费金额、交费期间和交费方式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按照我们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您与我们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6向我们交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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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 本次交易概述 为加强对上述债权回收和增加担保措施,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继续履行《清偿协议》达成《补充协议》和《股权质押合同》。补充协议主要约定了海药房地产以其所持有的“海药·花园一期”房地产项目 3 号楼及 9 号楼 110 套商品房 (建筑面积 11590.21 平米)抵偿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方同正”)及海药房地产欠付公司的 2022 年债务剩余部分 17,920 万元。股权质押合同主要约定了由自然人邱晓微以其持有的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特瑞电池”)2.01%股权为南方同正及海药房地产欠付公司的 2022 年债务剩余部分 17,920 万元提供担保措施。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刘畅先生为本次交易标的持有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两位董事已回避表决。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评估报告出具后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乙方: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丁方:刘悉承 戊方: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清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实现以合同项下 101 套房产抵偿乙方欠付甲方 2021 年债务 13,200 万元的目的。为此,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同意共同完成以下义务: 乙方应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取得 2 号楼 101 套商品房解除抵押权的书面 同意文件,并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前,配合甲方办理完毕 101 套房产的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海药花园一期B 区 2 号楼的 101 套房屋具体信息见附件 1。) 各方同意,以乙方已开发完成的“海药·花园一期”房地产项目[项目地址:海口市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海大道 135 号;土地使用证号:琼(2016)澄迈县 不动产权第 0002141 号;预售许可证号:【(2022)澄房预字 011 号】海药花园 一期 C 区 3 号楼及 9 号楼的 110 套房屋(下称“目标资产”)代戊方抵偿欠付甲 方的 2022 年债务尚余部分 17,920 万元。具体事项如下:

  • 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 指令的时间和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办理。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 专利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 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 入札件名 (イ)入札金額 (ウ)競争加入者本人の住所、氏名(法人の場合は、その名称又は商号及び代表者の氏名)及び押印(外国人の署名を含む。以下同じ。)

  • 合同的订立 1.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用語の意義 第3条 この規則における主な用語の意義は、次の各号に掲げるとおり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