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 样本条款

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 为每只理财产品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不同托管账户中的资产应当相互独立;
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 为理财产品开立银行托管账户、证券账户等;
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 对所保管的“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20 年 第 期理财产品”设置了托管账户;
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 2. 为理财产品开立银行托管账户、证券账户等; 3. 确认与执行理财产品资金划拨指令,办理理财产品资金的收付,核对理财产品资金划拨记录; 4. 建立与理财产品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复核理财产品资产净值、理财产品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及时核查投资资金的支付和到账情况; 5. 监督理财产品投资运作; 6. 办理与理财产品托管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 保存理财产品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8. 对理财产品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9.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 对所保管的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20 年第 期”设置了托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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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优享生活主题相关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 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2) 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3)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 本基金持有股指期货时,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 投资限制 本理财产品对于投资的信用类债券、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评级或外部债项评级应为 AA级(含)以上。投资的境外债券,发行人或担保人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为 BBB-级(含)以上。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境外基金类产品,应选择与中国银保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所批准、登记或认可的公募基金。 与交易对手开展买入返售交易的,可接受押品的资质要求应该符合产品说明书投资范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