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额调整系数 样本条款

保险金额调整系数. 保险金额 调整系数 30 万以内 0.8-0.9 50 万 1.0 100 万 1.1 200 万 1.4 300 万 1.8 350 万及以上 2.2-3.0 年龄 调整系数
保险金额调整系数. 保险金额 调整系数 30 万以内 0.8-0.9 注:保险金额在上表范围内未列明的,按线性插值法计算费率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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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 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8.0860 7.2774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9.1414 8.2273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8.6057 7.7451 经充分考虑华北制药的历史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2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30,804,72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实施完毕。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调整为 7.25 元/股。

  • 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第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 ポイント > ⚫ 準拠法および紛争解決手続きに関して裁判管轄を定め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 クロスボーダーの取引も想定し、準拠法を定めている。 ⚫ 紛争解決手段については、上記のように裁判手続きでの解決を前提に裁判管轄を定める他、各種仲裁によるとする場合がある。

  • 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 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 監造單位 指受機關委託執行監造作業之技術服務廠商。

  • この契約は、日本国の法令に準拠するものとする 9 この契約に係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日本国の裁判所を合意による専属的管轄裁判所とし、発注者の事務所の所在地を管轄する裁判所を第1審の裁判所とする。 (権利義務の譲渡等)

  •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