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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54 样本条款

信息披露 54. 结论意见 55 签署页 56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美联合” 或“ 公司”)的委托,担任星美联合向特定对象 Guilherme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中文名称为“丰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控股”)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发行”、“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现行公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定向发行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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