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的特别提示 样本条款

信息披露的特别提示. 由于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投资标的债券,属于投资行为。标的债券发行 人/受托管理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将通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发行人信息。 受托人信息的披露内容、时点以及真实性依赖于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披露在相关网站上情况,且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的信息披露频率与受托人的信息披露频率亦可能存在不同步。受此影响,受托人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披露时间不及时、披露内容不完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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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 正 文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理财产品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隐含期权价值评估、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理财产品重点关注的对象: 利率预期策略下符合久期设定范围的债券;具有较高信用等级、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履约能力 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三、

  • 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 履約標的 (一)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詳如本案需求規 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等資料(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 履約爭議發生後,履約事項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 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部分應繼續履約。但經甲方同意無須履約者不在此限。

  • 履约金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包不收取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 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