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天股份 样本条款

倚天股份. 根据倚天股份在股转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以及本所律师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之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开信息的查询,倚天股份系由 2003 年 4 月 14 日成立的北京倚天凌云云母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并于 2013 年 2 月 7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10600563666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 年 7 月 22 日,倚天股份取得股转公司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倚天凌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3]625 号)。倚天股份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倚天股份,证券代码:430301。 2013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3]1030 号《关于核准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核准倚天股份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将倚天股份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倚天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110106749395454K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人民币2,392.2995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海峰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0号X座2005(园区) 经营范围 制造云母制品、电线电缆(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销售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止 2015 年 10 月 30 日,倚天股份持股比例在 1%以上的股东如下: 本所律师核查了倚天股份在股转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公告文件等资料后确认,倚天股份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已依法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之情形,具备本次购买资产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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