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禁止行为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禁止行为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状回復 借受人は、第6条に定める貸付期間が満了し、又は第17条から第19条の規定により本契約を解除して貸付物件を貸付人へ返還する場合には、貸付期間の満了日又は契約解除日までに、借受人の負担と責任にて貸付物件を原状に回復して返還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貸付人と借受人の協議により、原状回復の程度を定めることができる。
基金清算交收 1、 因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根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2、 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基金资金透支、超买或超卖等情形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基金管理人同意在发生以上情形时,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3、 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清算款时,责任方应对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在交收日(T+1 日)10:00 前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如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则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5、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由此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对于要求当天到帐的指令,应在当天 15:00 前发送;对于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则指令需提前 2 个工作小时发送,且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对于新股申购网下公开发行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T 日)的前一日下班前将新股申购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指令发送时间最迟不应晚于 T 日上午 10: 00 时。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权证行权交易,基金管理人应于行权日 15:00 前将需要交付的 行权金额及费用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 16:00 前支付至登记结算公司指定账户。 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 T+0 非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日 14:00 将划款指令发送至基金托管人。 因基金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入中登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包括赔偿在深圳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失败、赔偿因占用中登深圳公司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不合理拖延或拒绝执行。
合法有效 本合同所指合法有效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判定依据。
词语定义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所有权 本软件的所有权并未转让给您。许可证颁发者和/或其第三方许可证颁发者保留本软件和服务(包括本软件的任何改编版本或副本)中所有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利益。本软件并非出售给您,您获得的只是使用本软件的有条件许可证。通过本软件访问的内容的相关权利、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是相应内容所有者的财产,并可能受相应的版权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本协议未授予您对此类内容的任何权利。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监事会成员 付吉广先生,监事长,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历任济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科员,济宁市留庄港运输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业务经理、副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稽核法律部经理,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中心法律合规总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研究员,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以及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晓燕女士,监事,博士。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化学系研究员,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模型发展和风险审查高级经理,蒙特利尔银行操作风险资本管理总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总监,华侨银行集团市场风险控制主管,新加坡交易所高级副总裁和风险管理部主管。 侍旭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二级部副经理、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等。 李雪薇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运营总监。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清算员、登记结算主管、运营总监助理、运营部运营副总监。 肖凯先生,监事,博士。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历任上海金新金融工程研究院部门经理、友联战略管理中心部门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风控监察员、高级风控监察员、稽核副总监。 杨轶琴女士,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零售总监助理。历任辽宁省证券公司北京西路营业部客户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经理、营销策划经理、销售支持经理、高级销售支持经理。 沈詹慧女士,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助理。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南洋中学教师、博朗软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招聘主管、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部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
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載明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之保險金額下限,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之保險金額下限,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下限,上述理賠合併單一事件之保險金額下限與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上限。應含廠商、分包廠商、機關及其他任何人員,並包括鄰近財物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