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赔额是指就本保险单项下的财务损失而言,每次赔偿请求中应由被保险公司自付的部分,具体数额可见明细表第 5 项. 8.7 抗辩费用作为财务损失的一部分,是指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保险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延迟同意),在针对被保险人提出的证券类赔偿请求的调查、抗辩、理算、和解或上诉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和必要的服务费、成本、开支和费用,但不包括应支付给被保险个人和任何被保险公司雇员的报酬、上述人员时间成本或被保险公司的任何费用或日常开支。 为了在某项证券类赔偿请求中进行抗辩,如果需要由代理律师代被保险人聘请专家来对证据进行估价、报告、评估、诊断或反驳,其间发生的各种合理和必要的服务费、成本、开支和费用,只要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也应该包括在抗辩费用中。 抗辩费用中不包括调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