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转贷 样本条款

关联方转贷. 发行人子公司宿迁金田在2017年1月存在“转贷”行为,即宿迁金田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将贷款受托支付给关联方江苏朗博后,江苏朗博再将全部贷款金额转回给宿迁金田,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月16日,宿迁金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编号为 150222607D17011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900万元,借款期限三个月,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同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金鹰支行将 1,900万元贷款受托支付给江苏朗博,江苏朗博随即转回宿迁金田,宿迁金田将其用于自身生产经营。2017年1月25日,宿迁金田将前述贷款全额归还贷款银行。自偿还之日起,宿迁金田未再发生“转贷”行为。
关联方转贷. 报告期内,公司因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情形需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但由于银行放款时间和公司向供应商付款的时间存在不匹配的情形,因此公司部分流动资金贷款以厦门钨业为贷款支付对象,由贷款银行先行将贷款资金受托支 付给厦门钨业,再由其转回给公司在厦门钨业的资金管理账户。其后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将该资金用于支付货款等经营活动。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1)第 351A005307 号《审计报告》,公司在 2019 年度因此形成的与厦门钨业的资金往来余额为 54,000.00 万元。 上述转贷行为不符合《贷款通则》第十九条、第七十一条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等有关规定。经本所律师核查,厦门钨业在取得上述转贷资金后,均及时支付至公司在厦门钨业的资金管理账户,其后由公司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关联方向公司输送利益或损害周转双方利益的情形。上述转贷行为涉及的贷款合同均已履行完毕,公司已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银行足额偿付了贷款本息,未给贷款银行造成损失。上述转贷行为涉及的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已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在该等银行办理的贷款和/或票据业务均根据约定如期、足额还本付息,未出现过逾期等违约情形;该等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合作纠纷或争议,亦不存在收取罚息或采取其他惩罚性法律措施的情形。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亦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在办理银行贷款业务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对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 上述关联交易转贷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生的,发行人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进行了规范整改,自 2020 年 1 月至今,公司未再与关联方发生新的关联方转贷情形。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公司制定或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相关制度中明确“公司开展银行贷款融资时,应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申请,并严格依照融资约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更改资金用途”,并严格执行该等制度。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转贷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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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天津海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特別注意事項 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 关联方介绍 排水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7 月,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天津市排水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 1 号法定代表人:谭兆甫 注册资金:壹拾贰亿元人民币经营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雨污水管道、泵站、河道、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厂的养护、运行、开发及建设;电器设备的维修、安装;排水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有效期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为准) 关联人的股东结构图: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水务局 天津市排水公司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且占本公司净资产 5%以上。

  •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 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2)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 00 号 0000 室 (0) 法定代表人:董晓红 (4)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通讯器材;上述销售产品的安装和维修服务;销售化妆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玩具、厨房用具、汽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卫生间用具、小饰品、电子产品、花卉、日用杂货、电动自行车、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汽车零配件、摩托车、摩托车配件、蓄电池、新能源汽车;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保管;装卸服务;租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拍卖业务;工程设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拍卖业务、工程设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国美电器(合并报表)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4,801,701.40 5,192,440.00 负债总额 3,103,361.68 3,490,243.77 净资产总额 1,698,339.72 1,702,196.23 营业收入 4,313,163.20 2,555,250.48 利润总额 5,131.35 12,983.09 净利润 4,478.18 11,144.57 2、 公司名称: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 0 号开发区办公楼 000 室-111 (3) 法定代表人:陈萍 (4)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 不得发放贷款; 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国美控股集团(单体报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1,350,794.61 负债总额 946,970.72 净资产总额 403,823.89 营业收入 754.72 净利润 12,746.56

  • 身故保险金 任何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若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款第二项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扣除 该项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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