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3 年龄错误 样本条款

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3 年龄错误. 6.4 未还款项 6.5 合同内容变更 6.6 联系方式变更 6.7
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3 年龄错误. 6.4 职业或工种的变更 6.5 未还款项 6.6 合同内容变更 6.7 联系方式变更 6.8 争议处理 1 合同订立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保险利益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复星联合京惠一生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本合同中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1均以该日期计算。
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3 年龄错误. 6.4 被保险人变动 6.5 未还款项 6.6 合同内容变更 6.7 联系方式变更 6.8 争议处理 附表 重大疾病病种名称及定义 1 合同订立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被保险人清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复星联合团体合家欢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本合同中载明。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1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范围 投保人可为其团体成员及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时,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及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须符合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投保条件。投保年龄按周岁2计算。
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3 年龄错误. 6.4 职业或工种的变更 6.5 未还款项 6.6 合同内容变更 6.7 联系方式变更 6.8 争议处理 附表一 恶性肿瘤-重度疾病定义附表二 甲状腺癌的TNM分期标准 1 合同订立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保险计划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 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本合同中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1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 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者均可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按周岁2计算。 1.4 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的零时起,有 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3,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的解除合同申请书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3 年龄错误. 6.4 被保险人变动 6.5 未还款项 6.6 合同内容变更 6.7 联系方式变更 6.8 争议处理 附表一 恶性肿瘤-重度 附表二 甲状腺癌的 TNM 分期附表三 特定疾病 1 合同订立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被保险人清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复星联合乐健一生团体中端医疗保险(2021 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本合同中载明。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1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范围 投保人可为其团体成员及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时,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及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须符合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投保条件。投保年龄按周岁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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