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為履行契約之必要或經雙方合意,且不影響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時 样本条款

其他為履行契約之必要或經雙方合意,且不影響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時. 契約變更程序 任一方於收受對方提送契約變更相關文件後,應即與對方進行協議,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如未能於相關文件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完成,視為契約變更不成立,得依「第二十章」爭議約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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