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福利. 每年组织 40 岁以上员工进行一次身体体检,每两年组 织 40 岁以下员工进行一次身体体检,费用由基金会承担。
其他福利. (1) 劳防用品。劳防用品按照每人 200 元/月的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由综合管理部定期采购劳防用品发放,在职员工享受。
(2) 独生子女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和标准,基金会为符合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的职工的年满 16 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 供 30 元/月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3) 保育教育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为符合保育教育费发放政策的职工提供 50 元/月(当月低于 50 元的,则按实报销)的报销标准,员工凭幼儿园发票报销。
(4) 疗休养:基金会定期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疗休养,从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每四年享受一次。
其他福利. 1、 购房福利及其他:详见基金会相关规定。
其他福利. 1、 如完成年度业绩目标乙方每年享受超额提成及在职分红,具体参照超额提成及在职分红机制
2、 如表现突出乙方可按条件持有其他门诊股权,具体条件见晋升机制及股权激励机制。